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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酱油厂商何以敢做真小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13:55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6月12日,广东佛山通报了7个使用问题半成品酱油生产的酱油企业。涉事的开平市长沙亿华达调味厂负责人称:“成品酱油召不回来了,都被消费者吃进肚子里了。”(6月13日《新快报》)

  调味厂负责人的“实诚”让人讶异。一句“吃进肚里了”,说明该厂商在生产问题酱油的时候,有可能已经知道自己的问题产品,会被端上千家万户的饭桌。在现实利益面前,企业良心和道德血液的说教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即使出了事,厂商也不过召回问题酱油,罚款警告了事,违法成本太低,难怪厂商敢直言酱油“被消费者吃进肚子里了”。

  网友调侃的“舌尖上的元素周期表”并非虚言,不时出现的问题食品给民众生活带来极大的威胁。而造成这种恶性后果的关键原因是,食品乱象仅用当前法规显然难以惩治。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即使生产再多的问题酱油,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所得,那么最多也只能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在问题食品带来的暴利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福建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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