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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保持民间资本比例提高能源行业效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新华都商学院 林伯强

  近日,国土资源部、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纷纷发布文件,鼓励民间资本进军能源领域,引起各方的强烈关注。在经济转型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能源行业可以由国企控制,但需要刻意保持一定比例的民营和外企,这应当是能源行业改革的方向性目标。

  近年来,能源行业比较显著的发展特征之一是民营比例越来越小。在能源国企做大做强的同时,还常常听到民营企业“夹缝中求生”和“玻璃门”的呼声。

  电力行业对民资的挤出效应最为明显。尽管发电侧早就对民营和外资开放,但民营企业的比重越来越小;石油行业的民营加油站数量也在逐年减少;煤炭行业中,由于发展大型煤矿的需要,关闭、整顿、重组小煤矿的结果也必然是国进民退。当然,我国经济转型中,能源行业国企占主导地位有其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阶段性的需要,比如,国有大煤矿合并民营小煤矿可以减少矿难,提高回采率,应用更先进的采矿技术等,政府对能源行业的可控性也得以加强,同时有利于能源企业走出国门。

  但是,目前国企迅速扩张,会带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风险,国企垄断是能源行业许多根本性问题的根源。其一,如果没有政府充分约束,国企“以大为先”的经营特性可能造成能源产能过剩和浪费,而政府的行政产能管制又容易导致短缺;其二,国企高度集中会挤出民资与外资,降低了行业的有效竞争,限制了部门效率的改善;其三,国企集中导致能源价格成为政府宏观政策的工具,放缓能源改革的进程。总而言之,这些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效率风险、价格风险和社会和谐风险等三大风险。只要存在一定比例的以盈利为目标的民营和外资企业,这三大风险就会大打折扣。

  应该说,近年来能源企业在经营管理理念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方面有很大提高,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仍值得探讨。按道理说,目前我国的能源行业效率不应该低,就电力来说,都是采用新机组、新设备,应该是高效率的。然而,国企相对不透明的经营结构,常常是监管的难题,而他们承担的政府职能使得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目前很难判断国有能源企业的经营底线在哪,比如有些行业的亏损可能是政策性亏损,所以企业经营者并不担心。而一个没有经营底线的行业是没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和外资进入会为这个行业设立一个经营底线和必要的财务纪律性,也可为合理制定能源价格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让民营和外企参与能源行业,对于国家安全不会产生大影响,相反,对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会有很大帮助。

  事实上,目前能源行业的宏观环境不利于民营和外企。能源价格的政府定价和管制使得能源投资充满不确定性。能源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如果收益不确定,相对于国企来说,民营和外资企业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就不一样。而国企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准入和融资上的方便也使得竞争平台不公平。

  国资委于2006年底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然而国有经济对重要行业的绝对控制力不能理解为国企垄断。能源国企虽然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保持社会稳定中起着积极作用,但是我国能源行业要实现进一步发展和整体产业升级需要提高效率。因此,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能源行业可以控制国企,但需要刻意保持一定比例的民营和外企,以提高全行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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