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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成本监审挤出水分做法应广泛复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7:20 来源: 工人日报

  【社评】成本监审挤出水分的做法当广泛复制

  本报评论员 林 琳

  据6月26日新华社报道,该社记者辗转获取了一份广州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清单”,结果发现,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企业供水成本中,一方水的成本中,企业竟多报了0.35元。剔除这0.35元的水分后,广州市最终确定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从1.32元/立方米涨至1.98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50%。

  广州市的阶梯水价标准已于5月2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述成本监审报告,该市水价每吨还将再多出0.35元。0.35元,买不了一根冰棍儿、买不了一节电池,但不要忘了,1立方米水差0.35元,10立方米就差3.5元,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立方米的供水量,一年将差出4亿元,这不是个小数目。

  这篇报道之所以引发公众关注,应该说有两点。第一,它印证了一些地方水价调整的确有水分或者说有猫腻。近年来,很多城市的水价都在喊涨、供水企业也一直喊亏。尽管每次也都召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但结果往往没有悬念,逢听必涨。对于有关部门提出的涨价方案,公众一直心有怀疑,涨多少依据何在,又是如何测算出的,有关部门极少说得清楚,似乎也不屑于向公众说清楚。第二,它证明了这中间的水分和猫腻完全可以查清,就看有关部门是否想查、是否动真格去查。在以往的一些公共资源类产品的涨价过程中,面对公众“凭什么涨这么多”的质疑,有关部门往往只能给出一笔无从查证的大账或者说糊涂账,极少公布具体调研数字和报告。公众似乎已经习惯于“糊涂账”、“糊涂涨”,但广州此番成本监审报告的公开无疑带来了一丝曙光和希望。

  水价里挤出了水分是一次偶然吗?电价、燃气价、燃油价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资源类产品近年来涨多降少甚至屡涨不降,其中是否也有水分?公众究竟花了多少“企业吃喝费用”之类的冤枉钱?一个在编的抄表工月薪数千元,高层领导的“公务开销”更是惊人,这些垄断企业的“福利盛宴”有多少是公众在埋单?又潜藏着多少个0.35元?

  如今,媒体曝光了广州市的这份水价成本监审报告,它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公众提供了一份质疑公共资源类企业随意涨价和政府监管不力的证据和口实,而更在于这份通过成本监审挤出涨价水分的经验能否复制、如何复制?

  成本监审,不是水价制定特有的制度,也不是广州市独创的制度,而是公共资源类产品定价都需遵循的一个基本制度,一个通行全国的制度。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是其依据,这个办法的前身是2002年11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如此看来,成本监审制度的出台和实行已经近10年了。然而,其推行的程度如何、效果如何呢?多年来,有多少地方政府主动公开过成本监审报告?有多少听证会拿得出成本监审报告?若不是此番媒体曝光,有多少公众知道水电油气之类的价格制定、调整之前应该有一个成本监审程序,哪怕只是个程序?

  正如报道中所说,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体会到,要见到这份“成本监审清单”实属不易,一些城市水务部门要么拖延推诿,要么称涉及秘密“不宜公开”。看清了虚报的0.35元的组成分也就不难理解成本监审为何“步履蹒跚”、“犹抱琵琶”。企业虚报是为了利益,而政府部门不能不管不究。

  让成本监审落到实处,让“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从公众对公共资源类产品涨价的基本诉求上升为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义务、必须执行的程序,不该再拖延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挤出水分,应该成为公共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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