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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业绩考核低要求确保激励顺利授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14:00 来源: 全景网络

  第一,股权激励对象包括高管、中层干部及分公司基层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实际经营效果有正面促进作用

  飞力达公布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共涉及470万股,74位公司人员。除了对公司10位高管进行股权激励之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4%的股份被分配至65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面之广,超越我们所估计,本次激励计划中更大的受惠面被分配至更基层的人员手中。我们认为,对基层人员的更多激励将给予公司实际经营效果更正面和确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股权激励期间内摊销费用有所增加,但短期费用压力不明显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7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0.70元,具体计算方式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即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470万股。根据此计算方式,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等于本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每股17.84元,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7.14元,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17.84元-10.7元)×470万股=3,355.80万元。

  我们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尽管短期内会带来管理费用的提升,但影响额度较小,除非股价达到80元,该笔摊销费用的增加才会对公司EPS形成10%左右的负面影响。因此,短期费用压力不明显,以极小的经营压力换取业绩增长动力尚属划算。

  第三,激励限制要求较为保守,未来成长性基调更趋稳健

  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的授予条件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具体为1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年度的120%,1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年度的150%,1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年度的180%,折算为同比增长为12年度较11年度增长20%,13年较12年度同比增长25%,14年度较13年同比增长20%,度且12年、13年、1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10.50%和11%。我们认为,该限制条件要求低于我们对于公司成长性的预期,完成难度应该不大。一方面,较低的限制条件使得员工更容易达到考核标准,并获得激励股权,我们认为这种激励,福利性质大于激励性质。另一方面,本次激励的限制条件相当于公司未来3年的业绩复合增速为26.67%,低于市场之前对于公司未来成长性的较好预期,公司未来获得更高成长的可能性有一定降低,成长性基调更趋稳健。

  第四,2011年业绩考核要求低,确保股权激励全部授予,顺利实行

  飞力达对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新增以下条件:

  公司及激励对象授予考核:在201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授予的条件。2011年考核目标为:

  1、2011年飞力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2011年飞力达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依据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00%;3、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2011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截止2011年3季度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91万,扣除3季度非常性损益375万,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316万。与6000万的业绩考核目标仅差700万,折合EPS 0.078元,相对第3季度环比增长仅需12%,而公司2季度与3季度环比上季度分别增长166.5%及64.5%。股权激励授予条件要求不高,股权激励应会顺利实施,全体激励人员应都会顺利获得激励股权。

  第五,激励事件刺激作用不明显,业务稳健,维持“谨慎推荐”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本次激励事件对公司形成的正面支持作用有限,但以公司股权激励考核条件所对应的公司未来股指水平来看,较之前已经更为合理,我们认为,虽然公司未来成长性基调转变为稳健性,但仓库业务的壁垒性及稀缺性依然可以使得公司业绩增长有一定的保底量,估值合理之后,公司仍具看点。

  

(作者:韩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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