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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征科技遭遇诚信危机 A股上市前途未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23:16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   周艳啸

  早已于2002年登陆香港创业板,后又于2011年转战香港主板的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征科技”)正式启动内地IPO。2月27日晚,元征科技发布了招股书申报稿,即将冲关中小板。

  然而,元征科技因商业诚信遭到业界质疑,其A股上市能否成功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据悉,元征科技报告期的三年内曾遭到海关、税务局处罚,涉嫌违规上市,并且公司在2011年8月曾因涉嫌虚假宣传遭到消费者投诉维权,公司诚信遭受极大的质疑。而且,公司对与其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关联企业的披露遮遮掩掩,被指涉嫌利润输送。

  报告期内频频违规遭处罚

  消费者称其虚假宣传

  拟招股书披露,元征科技在报告期内频频违规,并多次遭到处罚。2009年5月8日,元征科技委托深圳市壹时通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冷媒加注机13台。经调查,该次申报进口的产品申报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据此,皇岗海关于2009年7月23日对元征科技处以罚款5万元。

  报告期内,元征科技和其控股子公司还多次遭到税收处罚。2009年4月20日至2011年9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向元征科技发出共计9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元征科技丢失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共计丢失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处以人民币4600元的罚款。2009年9月,元征软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逾期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00元的罚款。2010 年12 月,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向上海元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上海元征遗失收据的行为,处以1000 元的罚款。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而元征科技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遭到有关海关、税务的这两项处罚涉嫌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本次上市行为涉嫌违规。

  近日,元征科技又被消费者投诉称其虚假宣传,公司的商业诚信饱受质疑。2011年8月元征科技遭到消费者投诉,称该公司在《汽车维修技师》、《汽车维修与保养》上的“问鼎科技之巅,畅游3G时代”的广告涉嫌虚假,多处与实际不符。且在最新产品X-431 3G推广过程中,使用不正当手段,夸大产品功能,甚至无中生有杜撰出新功能来欺骗消费者,以此达到打击竞争对手,推广自己产品的目的。

  信披遮遮掩掩

  涉嫌利润输送

  报告期内,元征科技与深圳市元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和电子”)经常发生关联方交易。2009年-2011年,公司向元和电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68.29万元、1299.96万元和1562.10万元。另招股书披露,元和电子曾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其最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公司配套而定制生产特种电子线材和连接头,公司向其的采购价格略低于向第三方询价的价格。。

  2006 年3 月31 日,公司将其持有元和电子的7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自然人康健。但在2007 年6 月5 日,康健又将其持有元和电子20%的股权转让给胡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配偶的弟弟,控股子公司元征上海的法定代表人)。2010 年5 月20 日,胡凯将其持有元和电子2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王朝阳。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的大姐刘平一直担任元和电子的监事,刘新二姐刘庸的配偶石鑫一直为元和电子的董事。直到2011 年3 月2 日,刘平、石鑫才分别辞去了元和电子的监事和董事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元征科技只将2009年和2010年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元征科技称,2011 年上半年末元和电子已不是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未将2011年的交易额作为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导报财经研究员就此事咨询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莉,李会计师称:“元和电子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且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戚还曾担任元和电子的监事和董事。虽然名义上元和电子已经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但实质上公司仍与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值得关注的是,解除关联方关系后的2011年度,公司从元和电子的采购定价是否还是略低于向第三方询价的价格。倘若交易价格保持不变,元和电子与公司的关系就值得特别关注了,元和电子存在向公司输送利润的嫌疑。”

  而财经研究员查阅招股书后发现,解除关联方关系前后,公司从元和电子的采购价格并未产生任何变化,可见双方关系匪浅。而且在元和电子成立之初,元征科技还曾给予其资金支持。截至2006 年3 月底,元征科技转让元和电子全部股权时,元和电子欠公司款项1209万元。元和电子自2009 年开始陆续偿还资金,截止2009年底,元和电子欠公司款项为807.14万元。直到2010 年底,公司才将元和电子所欠款项才全部收回。

  拟招股书中对元和电子并未进行详细的披露,元和电子是何时成立?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的亲戚刘平、石鑫从什么时候开始担任元和电子的监事和董事职务?元和电子对公司是否存在依赖性,元和电子对公司的销售额占其总销售额的多少?这些问题都未在招股书中披露,导报财经研究员就上述疑问采访了元征科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董秘出差了,现在不在,过两天再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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