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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达虚假陈述案昨开庭 诉讼时效成焦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09:07 来源: 重庆商报

  小股民叫板重庆上市公司。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赵先生状告*ST威达(000603)虚假陈述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这是继ST长运(600369)、ST重实(000736)后第三家遭遇股民诉讼的重庆上市公司。

  年底或有判决结果

  昨天下午的庭审,双方辩论的焦点是违法事实揭露日如何认定。被告*ST威达认为,揭露日为2007年4月30日,即*ST威达2006年年报公布日,审计机构对*ST威达2006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披露了违法事实,提示了风险,而原告是在2007年9月买入*ST威达部分股票的,因此,原告股票投资损失与证监会认定的*ST威达虚假陈述无关。

  原告代理律师臧小丽表示,违法事实揭露日应为2007年9月14日,即*ST威达公告责令整改通知,首次披露了虚假陈述的违法事实,而原告在2007年9月14日前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入了*ST威达股票,因此投资受到损失应该由*ST威达承担。

  昨天开庭审理后,法院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业内人士分析,根据正常程序,一审将在6个月审结,即今年12月前应该有结果。

  索赔具有前置条件

  *ST威达原为广东医疗器械上市公司,注册地于2008年迁到重庆,如今被甘肃盛达集团重组,将注入内蒙古赤峰银矿,并已获准定向增发,不过,*ST威达因信息披露违规,2007年、2010年两次遭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原告代理律师臧小丽介绍,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应以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为前置条件。凡在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9月14日之间买入*ST威达,且在2007年9月14日以后卖出受损或者继续持有者均可索赔,索赔截止日为2012年3月23日。据了解,赵先生先后买过3万多股*ST威达,其中有6000多股符合起诉条件,今年6月,正式起诉索赔8800元,原定今年9月14日开庭,但开庭前*ST威达提出延期申请,理由是要向证券登记公司调取原告交易信息,经法院同意,于是原定的开庭审理成为庭前交换证据。

  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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