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澄清公告有盲点 未说明失察和损失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2:34 来源: 证券日报公司澄清称不存在1亿元被骗等事实
■本报记者 桂小笋
今日,针对多方质疑的专利合作遭遇诈骗及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四环生物发布澄清公告称不存在1亿元被骗等事实。然而翻遍公告,对于此前媒体质疑公司在此次专利诈骗案中失察及因股权划转而产生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受损却只字未提。
11月14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一年前与北京维达法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专利转让协议,其中提及的专利权被证实无效,公司因此将北京维达法姆及其法人代表高世英诉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45%的股权。
从今天发布的公告可以得知,北京四环生物自2007年11月底即与高世英开始合作,而此次引发诉讼的合作协议则签订于2010年9月。当时,四环生物与北京维达法姆及北京四环签订三方协议,以北京四环45%股权出让给北京维达法姆,而北京维达法姆及高世英则将其持有的四项专利交付四环生物使用。协议签订后,四环生物依约将股权划转完成,而专利资料却迟迟未能收到。公司于2011年10月7日向澳大利亚专利局调查发现,这四项专利未获得专利权,而专利号则早已失效。
对此,各方质疑,在合作协议签订完成的一年多时间及签订之前,四环生物是否尽到责任对专利权的有效性做出查实,因而质疑四环生物在此次交易中存在上当的主动可能。分析人士亦认为,从四环生物此前公告的内容来看,由于此次专利转让被寄予厚望,因此正常来看,公司更应该努力查证细节,因而此次专利权交易被诈骗,四环生物存在明显失职。但今日公告对此只字未提。
此外,由于此项目对四环生物关系重大,按照相关规定,理应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披露进展情况,而四环生物却并未如此做。
值得注意的是,四环生物澄清公告同时称,子公司北京四环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没有进行过分红,不存在所谓的将利润拱手相送。但是,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约两成,鉴于四环生物旗下子公司中仅北京四环为利润作出贡献,此前有财务分析人士质疑,由于持股比例减少45%,在核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时会受到影响,故而认为这是业绩下降的原因所在,无异于将净利润拱手相送。不过,从澄清公告对“利润拱手相送”的解释来看,显然答非所问。
此外,四环生物在澄清公告中提示,经财务部门初步预算,2011年全年净利润大约为500—800万元。而根据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为557万元,如果此预算不出差错,则意味着在第四季度四环生物不排除出现亏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