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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益高管违规操纵京东方A受罚 连累刘益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5 13:34 来源: 《财经网》

  新理益集团在参与京东方A增发股份解禁之后,为了能以相对高价卖出相应股票,其公司高管涉嫌操纵京东方A股票价格,违法获利500余万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告了对于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理益集团)高管涉嫌操纵股票京东方A(000725.SZ)的处罚结果。

  经证监会调查,新理益集团在参与京东方A增发股份解禁之后,为了能以相对高价卖出相应股票,其公司副总经理薜飞利用公司多个资金账户,通过在2010年6月9日收盘前先抬升京东方A股价,然后于第二日将卖出该股票的方式,使得账户组总计盈利521.14万元。

  新理益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证监会认定,根据现有证据,虽然不足以认定新益理集团董事长刘益谦直接指使、参与了该操纵行为,但是作为新理益集团的董事长,对公司从事的操纵行为,应当负有相应的直接管理责任。薛飞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应认定为操纵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鉴此,证监会认定薛飞为新理益集团操纵“京东方A”股票的直接责任人员,刘益谦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新理益集团没收违法所得521.14万元,并处以一倍罚款,对薛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益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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