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财报怪象频生 坏账计提或存猫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4 06:01 来源: 证券日报■中国资本证券网 田运昌
2009年底股权已被转让出去的昂松公司竟然在2011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位列控股子公司
4月9日,交大昂立(600530.SH)披露了2011年财报。在刚过去的2011年,交大昂立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0万元,比2010年略有下降,不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3万元,同比增长38.64%。
但近日有投资者发现,交大昂立其他应收款乱象丛生:其他应收款不仅欠款时间较长,而且欠款单位也较为蹊跷,其中有上海施惠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惠特公司)、泰州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嘉泰”)、宁波市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
甚至于,2009年底股权已被转让出去的上海昂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松公司”)竟然在交大昂立2011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位列控股子公司。难道昂松公司的股权又被买回来了? 但2011年报显示,昂松公司为非关联方。
收支变动与现金流量不符?
交大昂立2011年报披露,施惠特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一栏中显示为非关联方,欠款金额为273万元,账龄达三年以上。追溯到2011半年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也可以找到施惠特公司的身影,欠款信息与2011年报内容相同。
既然施惠特公司的欠款已经达3年以上,但2009年报交大昂立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并没有施惠特公司,不过在其他应付款中显示,应付施惠特公司1124万元,款项性质是股东集资款。2010半年报显示该款项额度变成1324万元,账款性质不变,同时现金流量表体现出收到施惠特公司200万元。
而到交大昂立2010年报,显示对应施惠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变成了1006万元,而现金流量表中显示全年收到施惠特公司450万元。按照以上情况可推定,交大昂立2010年度支付给施惠特公司的现金应该是568万元(1124+450-1006),但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的大额往来单位中并没有施惠特公司(列示的公司中最少支付额为100万元)。
跟以上情况同样值得疑惑的是,交大昂立2011年报中,对施惠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变成了1506万元,支付的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并没有施惠特公司,收到施惠特的现金130万元。
如果真的是收到130万元,那么对施惠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应该为1136万元(1006+130),怎么就变成了1506万元?
财务专家景小勇对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应付的集资款从1124万元变成期末的1006万元,很可能是中间的568万元已经转为施惠特公司对交大昂立子公司的股权,但从1006万元变成1506万元却无法解读。
此外,还有一点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施惠特公司最近两年为交大昂立子公司支付的集资款共计580万元,为何就不能偿还拖欠交大昂立三年以上欠款273万元?
非关联?
信披或存误导
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根据交大昂立2011年财报,交大昂立的董事陆巧敏就是现任施惠特公司的总经理,从2004年一直是交大昂立的董事,同时也是交大昂立的第四大股东上海茸北工贸实业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交大昂立2011年报披露,双方为非关联方。
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陆巧敏作为交大昂立的“常青树”董事,又是施惠特公司的总经理,为何施惠特公司与交大昂立不互为关联方呢?
对此,投资者百思不得其解。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表示,这是关键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明显构成关联方,施惠特公司是与交大昂立有关联关系的。
令人倍感蹊跷的还有,交大昂立2011年报中政府补助明细中显示,报告期得到施惠特公司支付的企业扶持资金3万元,而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显示,施惠特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独资企业。而交大昂立接受的另一笔1万元的企业扶持资金来源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投资者纳闷的是,为何施惠特公司能够在交大昂立面前充当政府部门的角色呢?
坏账计提有猫腻?
此外,交大昂立的2008年报显示,应收泰州嘉泰1790万元,账龄为2-3年,而2009年半年报则披露应收泰州嘉泰1750万元为应退回的购房款,计提坏账875万元,计提比例为50%,理由是房地产抵押。交大昂立2010年报则显示,对泰州嘉泰的其他应收款变成了1750万元。
到交大昂立2011年报,应收泰州嘉泰的数额变成1493万元,坏账金额依然为875万元,给出理由是估计无法收回。
交大昂立2011年报显示,在建工程中泰州嘉泰房产共265万元转入交大昂立固定资产中,如果是泰州嘉泰抵押的房地产被转入交大昂立,那么说明交大昂立剩下的1493万元其他应收款如何收回呢?
并且,中国资本证券网据江苏省工商局网站了解,泰州嘉泰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交大昂立收回1493万元的可能性极小,但交大昂立却不予全额计提,令投资者不解。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宁波市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2009年半年报显示,应收宁波市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380万元,计提坏账比例50%,账龄2-3年,理由是房产抵押,但交大昂立2011年报显示,对宁波市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不变。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网站查询显示,宁波市科技园区科润投资控股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星号代替,注释显示,星号表示该公司很可能已被吊销或注销。那么交大昂立如何收回380万欠款?
账龄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的外地公司的欠款被交大昂立仅计提58%,而与交大昂立同处上海市的上海昂立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上海高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在正常营业,但欠款271万和206万却被交大昂立全额计提坏账,并给出理由:估计无法收回。
外地欠款企业且被吊销执照却不予以全额计提坏账,本地欠款企业正常经营却被全额计提坏账,交大昂立的坏账计提有点奇怪。
年报与审计报告相冲突
昂松公司的款项更令人糊涂。
交大昂立2010年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昂松公司800万元暂借款;而2011年报显示,交大昂立为非关联方,预付昂松公司800万元账款,该预付款为建楼参建款。
但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显示,昂松公司是交大昂立的控股子公司,交大昂立对昂松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800万元。
而交大昂立2009年报却显示,昂松公司已经在2009年12月31日被交大昂立转让了股权,不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为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却出具不同寻常的结论?
更为不寻常的是,2008年交大昂立成立的昂松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9半年报时昂松还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但2009年报却不再纳入,年报称已经转让了昂松公司的股权,并且转让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
昂松公司作为交大昂立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被转让时的受让人,评估价值和转让价格等信息,交大昂立都未予以披露,而时隔两年后却转为交大昂立的控股子公司,令人顿生疑窦。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表示,这个情况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昂松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无法解决,交大昂立只得通过虚构股权出售加以隐瞒;另一个则是审计机构工作疏忽大意,没有弄清楚昂松公司与交大昂立的关系。
带着上述疑问,中国资本证券网多次致电交大昂立,但其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