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盈利补偿协议被操纵:注入资产大打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7 08:24 来源: 北京商报现金变股份 价格大缩水
商报上市公司调查小组
从6.65亿元到5.62亿元;从现金补偿变成股票补偿。若不是注入资产盈利大不如预期,投资者竟不知道,这决不是简单的数字变化或文字游戏,而是跨国水泥巨头拉法基在上市公司四川双马(000935)身上走的一盘好棋。
2008年拉法基意欲注入资产换取四川双马控股权,并对注入资产许下盈利承诺:不足金额以现金补偿。但经过2009年股东会的“授权”后,四川双马董事会数度更改盈利承诺,将2011年和2012年盈利预测改低,并将股东会授权前的现金补偿改为公式复杂的股票补偿。律师表示,这一授权不合法,拉法基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注入资产利润打折
四川双马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拉法基”)2011年实现净利润3.17亿元,而此前公司大股东拉法基在注入该资产时承诺的净利润为5.62亿元,未达到当时资产重组时的预测数据,两者相差了2.45亿元。
根据2010年12月9日四川双马与拉法基中国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偿协议(三)》,预测都江堰拉法基2011年净利润为5.62亿元,其5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预测数为2.81亿元。然而,2011年都江堰拉法基实现净利润3.17亿元,其5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只有1.58亿元。
四川双马表示,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当初盈利预测的基本前提和假设与后来实际情况发生了较大偏差。2011年房地产限购政策和央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明显抑制了水泥需求,加上该年度水泥销售实际单价低于当初的预期,都江堰拉法基终究未能实现重组时预测的盈利数字。
补偿协议被修改
盈利补偿协议通常是在资产交割前对买方的保证,但记者翻阅公司过往5年公告却发现,该协议已经过数度修改,盈利预期被改低,补偿方式也由现金补偿变更为计算方式极其复杂的股权补偿。
2008年9月12日,四川双马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以7.61元/股的价格,用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收购拉法基持有的都江堰拉法基50%股权。
在这一份最原始的草案当中,拉法基声称,如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目标资产的实际盈利数如低于净利润预测数,拉法基中国将就实际利润与预测数之间差额以现金对四川双马进行补偿。
随后,经过四川双马和拉法基的磋商以及发改委的审核批复,201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此次收购的盈利补偿条款为:都江堰拉法基2011年和2012年息税前利润总额预测数为6.65亿元和6.77亿元;实际利润与预测利润的差额以现金对四川双马进行补偿。
戏剧化的转机发生在2010年9月4日的一则公告,当日四川双马发布公告称,经四川双马和拉法基友好协商,同意对原盈利补偿协议做出修改。协议规定,当实际利润小于预测利润之时,拉法基以股份的形式对四川双马进行补偿。
具体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目标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目标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目标资产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2010年12月10日,四川双马再度发布公告修改补偿协议,这一次被修改的是预测利润,公告称,经协商,都江堰拉法基2011年、2012年的息税前利润总额预测数分别改为5.62亿元与4.97亿元。而此前经发改委审批的盈利预测分别为6.65亿元和6.77亿元。
股东大会授权成挡箭牌
作为在收购协议中极其重要的盈利预测和补偿协议,修改是否经过了股东大会呢?答案是:没有。而这一切可以在董事会的控制中顺利进行,来源于2009年的一次股东大会。
2009年1月8日,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以及股东大会提案,该次董事会第八项决议显示《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2009年2月2日,公司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核。事实上,该次股东大会共有16个议案等待审核,稍不注意就将忽略上述授权提案。
然而,正是这一授权提案成为了董事会日后修改补偿协议的挡箭牌,在此后每次修改盈利预测和补偿协议之时,公告中总会提及“由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对此,著名律师郑明伟表示,补偿协议承诺是收购方案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修改补偿承诺就是修改收购方案,一旦收购方案变更,就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才能实施。“授权相关事项只是指的对于收购过程中的过户和手续等问题,授权董事会处理,而不是将本来股东大会的权利受让给董事会,董事会绕过股东大会擅自修改方案,是侵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郑明伟如是说。
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一家机构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必须要履行承诺,如果当其成为大股东后不履行承诺,投资者则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