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监事会要求管理层整改 曾曝舞弊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时报记者 曹攀峰
国内上市公司内部监督体系难发挥作用的现象正在改变。日前,招商证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监事会拟向公司管理层递送《整改意见书》。
按照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监事会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制度设计,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但是,国内从未出现监事会公开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案例。
公开资料显示,一向以稳健著称的招商证券今年因“李黎明投行舞弊案”和“审计署审计公告”一事频被媒体曝光。
此后,招商证券就上述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整改。比如该公司完善了《发票管理办法》,严格了报销审批流程,增加了相应的处罚条款;而后,违规入股的相关人员已退出和终止入股协议,并全额退回分红款;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并对该公司现有业务授权体系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招商证券监事会向公司管理层递交整改意见书,显示了该公司加大公司治理的决心。
“监事会能够做出该决定,一般有三种可能性:一是某些公司的治理已非常混乱,监事会借此表达意见;二是某些公司外界压力非常大,要对外界的监督给予积极回应;三是公司大股东有改革的强烈愿望。”国内知名财经专家叶檀表示。但针对招商证券属于何种形式,叶檀不予置评。而有业内人士认为,招商证券作为业内知名上市券商,经纪、投行和自营等各项业务在业内均排在前十,且一直以稳健和合规为外界称道。招商证券此举,至少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
针对国内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监事会常沦为摆设的现状,叶檀认为,监事会成员应由各方股东投票选出,相对弱势的股东更应具有类别表决权,以与大股东形成利益制衡。未来国内应成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全国性基金,独董和监事会成员由该基金统一发薪酬,与其所在公司减少利益纠葛,努力保证相关人员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