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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欺诈发行案昨“非公开庭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3:08 来源: 东方早报

  备受关注的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造假程度让调查人员吃惊 近日内难宣判

  据新华社昆明9月6日电 备受关注的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绿大地在当地知名度较高,牵涉利益方较多。庭审当天,官渡区法院严格控制了进场人员,只有事先报了名单的相关人员方可进入法庭,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法院工作人员并未明确此案为“非公开开庭审理”,但表示“可能涉及商业机密”而不对媒体开放。

  9时30分许,身穿黄色囚服的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与其他四名被告出现在法庭门外。这位曾经的“云南女首富”看似心情不错,面带笑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绿大地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谋、策划,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

  据了解,五名被告人分别聘请了辩护人,辩护人员共有十几人之多。

  尽管造假行为在A股市场时有所闻,但绿大地的造假程度让调查人员都感到吃惊。

  严重如绿大地的欺诈发行案件在A股历史上鲜有先例,涉案公司高管、中介机构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都有待明朗化,其案件审理结果也将在中国资本市场具有标杆意义。

  根据证券法,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分析人士认为,如果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等待何学葵和绿大地的仅是5年以下徒刑、30万元以下罚款和1731万元以下罚金。

  据法院工作人员预计,案件难以在近日内宣判。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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