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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9时

  4、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6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新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其中香港易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茅丽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60.5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3.3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细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表决结果:赞成:15,260.5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9号)

  表决结果:赞成:15,260.5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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