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3,996,962.12元转入下年度。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为365,411,236.18元。
上述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加至12000万股。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授权经营层根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2012年6月11日,公司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000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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