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股票简称:海南椰岛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2-01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 年1 月18 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12,139,500 元取得位于澄迈县白莲美且那利坑地段772.28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但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经海南省高院和海南省第一中院调解,公司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属于公司白莲美且那利坑772.28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199.8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通过评估以等价值方式进行异地置换。
2012年2月份,公司已取得其中42387.95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 年(海南椰岛临2012-004号公告)。
目前,公司再次取得76685.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 年。公司已支付取得土地所发生的税费约210万元和取得土地后发生的平整工程费用约950万元将累计直接增加无形资产土地的价值1160万元,不影响非货币性交易形成的收益。此次非货币交换取得的76685.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将使公司本期实现收益约57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为止,合计已置换的土地为119073.33平方米,合178.61亩,剩余21.28亩土地置换工作正在进行中。
因上述两块土地均涉及被征地农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尚未处理并且与农民耕地连在一起,在尚未处理好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及确定具体界桩前进场开发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当地政府要求我公司在当地政府处理好上述问题后才领取土地证。目前当地政府已处理完被征地农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不确定因素,土地公司已全部收回,并取得土地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2-01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内容做补充披露如下:
一、在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增加第(七)部分:(七)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9,005,691.23元。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