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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参与发行“广东省珠三角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SMECN19号),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2年第25次注册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的集合票据注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此次集合票据总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其中本公司注册金额为1.8亿元。本次集合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本次发行集合票据应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完成。

  3、要求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要求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并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6、公司在集合票据发行、承兑过程中和集合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报告。

  本次集合中期票据发行时间公司将择机确定,具体发行相关文件将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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