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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船舶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将所属船舶“明州28”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浙江宏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进行拆解,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845.452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12年6月14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明州28轮”予以报废处置的议案》。2012年6月18日,本公司与浙江宏鹰拆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鹰拆船”)签订了《废钢船买卖合同》,将“明州28”轮(以下简称“该轮”)以2,845.45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宏鹰拆船拆解该轮。截止2012年5月31日,该轮帐面资产净值为3,012.22万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宏鹰拆船成立于2010年6月2日,公司住所:岱山县岱西镇仇江门;法定代表人:虞元杏;注册资本:21,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船舶拆解及钢材加工;钢材、机电设备、船舶物资销售。

  本公司与宏鹰拆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明州28”轮系1984年6月丹麦建造的64,145载重吨散货轮。公司于2001年3月购入该轮,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截止2012年5月31日,该轮帐面资产值为3,02.22万元。

  “明州28”轮已届船龄满28年须每年实施船舶特检阶段的老旧船舶,船况每况愈下,油耗大、日常保养与修理费用呈较快上升态势。在当前航运市场低迷、运价下探、企业经营成本高企的情况下,该轮处于亏损营运状态。2012年6月底,该轮船级证书将期满,需进行特检维修,满足特检要求须投入大额的修理费用,据估算,本次特检修船费用将超过400万元。

  公司经营层根据当前航运市场的实际,结合运价、油价等因素,对“明州28”轮在船况、能耗、效益、营运安全及每年特检投入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量,并进行了论证。认为:每年持续投入较大额度的特检维修费用于“明州28”轮维持营运,其高能耗及高维修费导致其经济效益低下,以当前的航运景气度,已无继续特检维修的价值,也不符合交通部、财政部等四部委《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淘汰高耗低效老龄船,使公司的船队朝大型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2012年6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将“明州28”轮予以报废处置,该轮出售后仅予以拆解,不得流入航运市场。

  公司根据当前废钢船的市场价格,以邀请有意向买家报价竞买的方式出售该轮。根据3家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本公司最终将该轮出售给宏鹰拆船,出售价格为2,845.452万元,并由宏鹰拆船拆解该轮。

  2012年6月18日,本公司与宏鹰拆船签订《废钢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交船期限为2012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合同签订当天,宏鹰拆船支付5%总船价的定金,其余15%总船价的定金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交船通知发出后(交船前)1个工作日内,宏鹰拆船将剩余80%的船款以电汇形式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轮已届船龄满28年,须每年实施船舶特检阶段的老旧船舶,船况每况愈下,油耗大、日常保养与修理费用呈较快上升态势。因此,本公司将该轮作为废钢船出售。同时,该轮的出售有利于加快本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步伐,落实淘汰高耗低效单船的目标,促进船队朝大型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

  该轮的出售可为本公司提供2,845.452万元的营运资金,预计影响公司当期利润-310万元左右。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废钢船买卖合同》。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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