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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0:5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公告编号:临2012-01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地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七十二条进行修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地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鉴[2012]35号《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2年5月31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环保型高档防伪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先期已使用自筹资金共计57,226,530.33元。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6,530.3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226,530.33元。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业务持续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2012年7月起至2014年6月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佳儿在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2年7 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公告编号:临2012-01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鉴[2012]35号《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2年5月31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环保型高档防伪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先期已使用自筹资金共计57,226,530.33元。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6,530.3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226,530.33元。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地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将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修改为: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而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时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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