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9:11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5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三)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9)、《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以及《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7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会期一天;
五、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六、登记方法:
1、报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10日8:30—17:00。
七、其他事项:
1、报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4层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4、联系人:赵东华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委托日期: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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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