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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7:00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12-0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7,2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占公司A股股本的30.57%。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2,275,1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354,100,000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2,354,10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量为1,482,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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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7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7,2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占公司A股股本的30.5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7人,其中3名为法人股东,其他34名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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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先生、杨龙忠先生、毛德和先生、王念强先生、吴经胜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何龙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

  注2:原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夏治冰先生已于2011年8月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注3:现任本公司董事的夏佐全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24,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注4:股东汪为玉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2年3月21日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所持公司限售股份中协议分割所得。股东杜红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2年3月21日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焕明先生所持公司限售股份中协议分割所得。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瑞银证券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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