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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39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208证券简称:东材科技公告编号:2012-03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 23日下午14:00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公司1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该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6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21000

  3、登记时间:2012年7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其他注意事项:

  (1)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816—2289750 传真:0816—2289750

  (4)会议联系人:周乔陈杰

  五、网络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88208”;投票简称:“东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申报价格项目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材科技”股票的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六、投票结果统计原则

  1、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资料。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05日

  附件一: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7月23日召开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本授权委托书需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法人股东提供法人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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