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39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601208证券简称:东材科技公告编号:2012-0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 投资金额:41,992万元
● 投资建设期:2年
特别风险提示:
该项目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一、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新型绝缘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在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内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该项目的产品全部为各种特殊用途的光学级聚酯基膜,主要应用于包括反射膜、增透膜/减反射膜、滤光片、扩散膜/片、增亮膜/棱镜片/聚光片、遮光膜/黑白胶、IMD/IML膜结构、ITO导电膜、汽车隔热贴膜、建筑玻璃贴膜以及OLED产品等的制造。光学级聚酯基膜具有低雾度、高透光率、表面光洁度高、厚度公差小等出色的光学性能,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该项目的产品可替代进口,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也能为相关行业原材料国产化做出贡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光学基膜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一栋,面积约22530㎡。购置设备,其中进口国外光学聚酯基膜生产线一条,国内配套料仓、输送机、粉碎机等辅助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的生产能力。
4、项目投资规划: 项目总投资为41,9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088万元(含外汇262830万日元、426.8万欧元),铺底流动资金1,904万元。
5、项目建设期:2年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产业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14条“功能性聚酯(PET)薄膜”;第二十八项 信息产业,第27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2010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在《决定》中,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强调了着力发展新型显示等核心基础产业;对于新材料产业,要大力发展高性能膜材料等新型功能性材料。2010年公布的中国政府“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将平板显示产业列为战略发展重点,并将OLED产业列入新兴产业规划,鼓励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发展下一代显示技术,这给光学级聚酯基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
为提升我国电子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下一代显示技术,使其整体技术水平上一新台阶,必须发展光学聚酯薄膜产品,这也是聚酯薄膜产业和技术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可为相关行业提供关键性基础材料,对该行业的发展以及产品的国产化具有重要意义。
2、市场发展的需要
光学级聚酯基膜可以满足显示器行业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的特殊性能,光学级聚酯基膜是应用于TFT-LCD平板显示器背光源的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整个TFT-LCD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各种保护膜、离型膜、光学胶带及应用于触摸屏领域的ITO薄膜的必需材料,是提高其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增强其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材料。
背光模组光学膜片主要用于平板显示器(LCD、LED等)中的背光模组(反射膜、扩散膜和增亮膜等)。随着全球LCD产业的迅猛发展,中国大陆已逐渐成为液晶面板的生产集中地。2008-2011年中国液晶面板产能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8%,预计2012年中国大陆面板产能将比2009年增长6.4倍,占全球产能的27%,产能转移趋势明显。随着国内液晶面板产业的扩张,国内背光模组产业(BLM)也将得到蓬勃发展。
目前,市场上的光学级聚酯基膜产品基本上都是国外大公司生产,尤其是高档光学级聚酯基膜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几乎都被日本的东丽、三菱和韩国的SKC等公司的产品所垄断。根据行业内的统计,2011年中国国内市场中背光组件光学膜片的出货量接近4.8亿平方米,总规模约50亿-55亿元人民币,而国内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到2%,据有关业内专家预测,未来5年,世界平板显示器行业对光学级聚酯基膜的年需求量将达到30万吨以上。因此,行业进口替代空间巨大,大力发展光学级聚酯基膜,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迫在眉睫。目前,生产光学级聚酯基膜的厂家较少,本项目的实施,可使公司尽快走在行业的前列,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
3、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国内聚酯薄膜行业一度出现供需和产品结构失衡的局面,表现出普通类聚酯薄膜的产能过剩,而包含新技术的光学聚酯薄膜产品却依赖进口的态势。为此,保持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调整产品结构、研发和推广市场前景良好的高附加值产品,已逐渐成为国内聚酯薄膜行业的共识。
光学级聚酯基膜是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生产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管理及生产所需关键原料要求较高。公司经过10年以上的技术、市场积累,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经过潜心研究与攻关,自主研发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光学级聚酯基膜生产关键工艺技术和用于电子、通讯领域和其他特殊领域的光学级聚酯切片,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同期先进水平,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先决条件。
对于光学级聚酯基膜的生产而言,公司现有的产能有限、且设备性能还不能完全达到生产该类产品的要求,根本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目前,公司的光学级聚酯基膜订单因产能或设备水平跟不上而流失。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调整公司特种聚酯薄膜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公司既定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快速向前发展。
四、项目预计收益
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53,782万元,实现年平均利润11,119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26%,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39年(含建设期2年)
五、关联交易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防范对策,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2、项目建成达产后,预期收益可能会因宏观经济环境的任何不利变化或需求下降而受到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改进营销方式、提升服务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七、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
2012年7月0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为公司可持续增长创造条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积极推进新产品线、新领域的战略扩张,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一致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将此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9,700万元投资设立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该公司投资41,992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该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规划长久需要,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超募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出具同意实施的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投资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41,992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八、股东大会审议安排
上述事项在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认可后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将其提交到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