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股票简称:名流置业股票代码:000667公告编号:2012-3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7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宇”)为公司东莞项目供应商,为此武汉新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武汉新宇该笔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为武汉新宇的该笔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诺以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收的全部工程账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股票代码:000667公告编号:2012-3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2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宇”)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武汉新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我公司拟为武汉新宇该笔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沈阳公司”)承诺以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流”)应收的全部工程账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在公司为武汉新宇承担连带责任期间,如因武汉新宇未能按照足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从而导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新宇沈阳公司授权沈阳名流在公司承担保证担保的额度内,将应付给新宇沈阳公司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偿付保证款项。
本次担保事宜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王中财
(4)注册地址:新洲区旧街街道办事处康裕街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8日
(6)营业执照号码:420117000005492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武汉新宇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184万元,负债总额为12,552万元,净资产为31,6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41%;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06,664万元、净利润为6,093万元。
截至2012年5月31日,武汉新宇总资产为50,651万元,负债总额为15,254万元,净资产为35,3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12%;2012年1-5月营业收入为52,171万元、净利润为3,76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向武汉新宇提供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的到期日另加两年。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从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开始
2、担保方名称: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4、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武汉新宇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新宇沈阳公司将为本次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7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5,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9.37%。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