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3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7月11日披露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实确认,权益分派时间更正如下:
原公告第四项“权益分派方法”中“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更正为: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上更正不影响《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其他内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
附:更正后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文如下: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2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841,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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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2207室联系人: 王薇
咨询电话:021-51078987传真: 021-51078987-82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