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委员大声呼吁股市必须改革 事关百姓幸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9:11 来源: 深圳商报去年内地股民人均亏损4万元,多位委员大声呼吁“中国股市必须改革” 股市兴衰事关百姓幸福
陈晓薇
深圳商报(微博)特派记者 陈晓薇
去年沪深股市分别以21%和28%的跌幅领跌全球股市,5000万股民亏损面达87%,人均亏损4万元,机构投资亏损超过4000亿元。同样在去年底,上证综合指数回到了十年前的数字。中国股市,注定要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的话题新闻。
虽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发声表示“十年股指归零不等于投资者无收益”,但中国股市发展中出现了种种“非典型”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千里目,输掉一层楼”,这是广大股民对中国股市“笑中带泪”的调侃;“中国股市是不是已经变成圈钱的‘机器’?”这是记者在采访“两会”时很直白的提问;“中国的股市必须改革”,这是“两会”上很多政协委员执著的呼吁。正如有的委员所说,股市的兴衰已经不是小事,某种程度上已经是事关国民财富增值和百姓幸福的大事。针对搅动中国股市乱象的种种因素,委员们给出“股改”建言。
1
创业板和新三板
留“创业”企业
建“升降”转板
2009年10月30日,耗费10年磨砺而成的创业板终于推出。然而,运行两年后,风险溢价低估、退市机制缺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以及财务数据失真等问题相继出现。这其中,上市企业类型背离初衷是创业板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
现 状
● 创业板企业不“创业”,新三板企业未必“高新”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指出,创业板初衷是支持创业投资和潜力大、风险高的创新型企业,通常为创业期小微企业,不一定有成熟产品和高市场占有率,但在技术或创意方面创新活跃。而目前创业板充满大量业绩连续高增长,或是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有大企业订单或是某一行业垄断经营权,创业过程基本结束,创新活力大打折扣。缺乏创新型企业让创业板和中小板同质化严重,有人甚至说创业板是“微型主板”,难以充分发挥其功能。
新三板(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市场也面临着同样问题。
赖明说,新三板定位于高科技企业,但目前我国对“高科技”企业的理解还处于对欧美概念的复制阶段,注意到企业属于哪个产业,却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哪一环,比如IT设备制造行业可以划为高科技行业,但其中从事零部件组装的企业科技含量则不高。因此,新三板的高科技企业,应当集中在新技术领域、企业规模效应不一定突出的产业。
对 策
● 宽进严退,有升有降
要让创业创新型企业留在创业板、新三板市场,赖明认为应该采取“宽进严退、转动灵活”的市场机制。一是放宽准入条件让创新型企业能“进场”;二是推出完善的退市制度,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退市整理板机制,避免留下连年亏损而不彻底退市的“僵尸公司”,杜绝资金恶炒退市整理板;三是让企业能“降”也能“升”,研究制定真正的转板制度,在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创业过程结束,创新成果较为成熟,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保证其能够向更高层次的证券市场流动。
具体对创业板市场而言,赖明建议,要探索创业板发行制度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完善上市保荐和信息披露制度;逐步降低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企业的创业板上市财务和法律条件;严格估值审查,严查PE腐败,对发行人和保荐人的虚假陈述与言过其实,开通问责和索赔的快速通道,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创业板“三高”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定只能以滚存利润扩张股本;规范并落实创业板“升板”和“降板”制度,杜绝借壳炒作、卖壳走人,加强补偿制度建设。
2
炒新股
走样的
“荷兰式竞价”
“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拼命地想IPO上市,它们中不少人的主观意愿不是让公司上市后发挥四大功能:融资、投资、资源最佳配置及有效的公众监督管理,而只要一个功能:融资、圈钱,使新股成为‘富一人亏万人’的‘地雷阵’、‘陷阱村’”。1月7日,复旦(微博)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微博)教授在公开发表的《世界上最糟糕的新股发行市场》一文中,描述了当今中国股市疯狂的一幕。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西省委主委陈清华为(微博)此呼吁,应加速改革和完善A股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
现 状
● 在非完全市场里搞完全市场的做法
目前A股新股发行市场机制采用的是“荷兰式新股竞价方式”,即按照询价机构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询价机构以相同的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
陈清华说,“荷兰式竞价”在成熟的市场是可行的,问题恰恰在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总体上仍处于不完全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比如,我们的A股国家股法人股还有30%未上市,还在源源不断地套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还不能自由兑换,还在升值;新股还是审核制,不是注册制;退市制度徒有其名;股指期货也是装装样子。因此,在非完全市场里照搬硬抄完全市场的做法,显然是要走样的,这从即使是在大熊市氛围下仍然竞出很多市盈率畸高的新股就可以看得出来。
● 超配资金躺在账户里“睡觉”吃利息
“有的高市盈率新股,上市短短一年就下跌70%左右,让投资人倾家荡产。所谓新股市场化改革只是一个借口,完全是在偏袒融资方,把风险推向二级市场,普通投资者成为被剥夺对象,这才是事情的本质。”
陈清华指出,现在新股发行制度号称“市场化”发行,却发出很多极不正常的极端高价股。除了把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二级市场,也造成金融资源被严重错配。畸形的高市盈率新股,让大量的IPO公司滥用市场资源成了事实。有统计显示,2010年上市的企业中八成超募资金闲置,后果就是:一方面这两年上了市、圈了钱的企业,资金不是不务正业就是躺在银行账户里“睡觉”吃利息;另一方面,还有很多需要资金的企业资金链面临考验,眼巴巴地盼望着资本市场的支持。
此外,现行IPO机制有较大寻租漏洞。新股发行价都是几百家基金及证券公司通过荷兰式竞价竞出来的,市盈率动不动就是40倍、50倍甚至100倍,怎么会竞出如此高市盈率的一大批新股?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基金等机构派出去竞价的人很难摆脱受IPO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嫌疑。
对 策
● 变“荷兰式竞价”为“美国式竞价”
针对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陈清华建议,立即把“荷兰式竞价”改成“美国式竞价”,即以询价机构的实际报价进行配售,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你报多少价,就卖给你什么价,你竞100倍市盈率就给你100倍的价,让报高价自食其果。同时,在股市随经济下行、呈熊市状态时,用行政手段干预,放缓发新股和上市新股节奏。
● 变“管理费按基金规模提取”为“大部分按收益、小部分按规模提取”
陈清华说,要改革公募基金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IPO询价人的行为。他指出,本来,按照不少人想法,公募基金应该是稳定市场的工具。由于制度设计的漏洞和监管不力,公募基金成了新股泡沫的罪魁祸首,二级市场风险的重大源头。公募基金制度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一要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制度,变“管理费按基金规模提取”为“大部分按收益提取、小部分按规模提取”;二要加强基金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基金对IPO询价时,既要内部大股东和集体决策,又要征询广大基民的意见。
● 变IPO增量发行为存量发行
陈清华还建议尽快变IPO增量发行为存量发行。公司希望IPO时,让IPO发行者卖出他们公司的存量股份,这样既可让IPO公司理性一些,又可节省市场资金资源,总体上减轻扩容压力。同时,对IPO新股上市日进行涨幅限制、跌幅不限制,可考虑涨幅限制在30%以下,不限制下跌幅度。
此外,要花大力气,进一步完善IPO保荐人制度。他指出,以往的实践当中,部分保荐代表人基于利益的驱动,在保荐活动中敷衍了事,公司上市后疏于监督。改革完善的总体原则是,通过制度改革,有力强化保荐人在发行上市中的责任,促使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和其他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强制性外部督导与检查,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3
股市改革
违规例子比比皆是
改革要动“真刀枪”
“上市以后,很多公司并没有真正遵从投资者的意愿,乱投资、盲目投资,不经过董事会的审批就投资。违规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样的故事我能跟你讲一天。”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微博)在这次“两会”上感慨地说。
在很多政协委员看来,改革中国股市已经到了刻不容缓而且要动“真刀真枪”的时候。改革从何入手?需要使出什么样的招数?政协委员各抒己见。
● 强制上市企业实行现金分红
李稻葵和冯培恩两位委员都将强制上市企业实行现金分红视作“救市”第一招。
冯培恩委员认为,持续的现金分红既是股民持续投资的动力,也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但A股市场20年来给股民现金分红的总额只占融资总额的17%,低于股民的交易成本,股民只能靠二级市场股票的价格波动来获利。建议修改有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回报和现金分红计划,把上市公司的融资再融资规模、资产重组计划、经营者薪酬及相关的优惠政策等与现金分红规定紧密挂钩,强制上市公司履行分红义务。
李稻葵说,中国股市的第一大问题就是制度的建设还远远未完善,其中最核心的是,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行为没有提升。比如,投资赚钱之后不给股民分红,或者只是配股或者配售这样的“假分红”,跟投资者玩游戏。虽然从理论上讲是可以不分红,钱还留在银行、留在企业,但现实是,由于中国的法制还不完善,“肉烂在锅里”难免会有小偷来偷。
“中国有句老话,‘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股市说到底就是借钱的机制,上市公司来跟股民借钱,如果他借钱不还、不分红,股民因此丧失了信心,他以后还怎么再借呢?股价还怎么涨呢?” 李稻葵说,上市公司一定要把股民的利益放到脑子里面,只有这样的公司,才能不断地融资,股价才能够上升,这是根本。他建议,可以把部分股票变成像债券一样的“优先股”,赚钱之后先分红,之后再发展成股票。
● 从严约束高管辞职套现,开征高额资本利得税
2011年A股市场辞离职高管达1264位,较上年同期增长68%。高管辞职套现暴富阻碍了股市稳步发展,激起了股民的强烈愤慨。冯培恩建议在相关法规中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10%;公司高管在任上抛售股票须在两个月前披露相关信息;禁止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董事长等高管在辞职套现后三年内到上市公司就职,一年内到非上市公司就职;对上市公司高管抛股套现开征高额资本利得(低买高卖资产所获收益)税;董事、监事和高管离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申请IPO时高管必须作出任职承诺。
● 强化证券民事赔偿,发展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股市欺诈上市、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虚构利润、股市黑嘴、虚假陈述和重组等欺诈行为不断,严重损害了股民利益。冯培恩建议在《证券法》中规定对因欺诈行为造成股民损失必须合理赔偿,制定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实施细则,指导司法实践。同时,参照国外风投公司模式,大力发展有限合伙上市公司,只要通过监管层备案就可直接上市,在融资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此提高上市企业质量,因为只有潜力强的优质公司才有胆量上市。(深圳商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