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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新定义信托 泛资产管理行业硝烟四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6:2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郑智 张力

  “狼来了!”6月8日,深圳一家信托公司的高管感慨。

  当日,上交所披露,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5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于当日上午发行完毕,这是第一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据沪深交易所披露,已通过备案,等待发行的私募债,上交所还有6只,深交所还有9只。

  融资类集合信托计划的本质也被认为是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让信托业感到压力,也在情理之中。

  早在5月8日券商创新大会闭幕后不久,就有自称反映信托行业集体呼声的信件送达银监会高层手中。

  银监会此后专门收集了信托公司的意见,归纳起来,呼声包括:加大与证监会的沟通力度,解除对信托计划开户,信托PE退出的不合理限制;推进信托产品二级交易市场、信托登记制度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放开对信托公司异地展业的不合理限制等。

  在不少信托业人士看来,“证监会正在重新定义信托”,对券商和基金的“松绑”,投资范围的大大拓宽,将消减信托计划跨市场投资的优势。信托公司制度“红利”减少的同时,融资类业务将部分被中小企业私募债替代。

  券商获准代销多种金融产品后,营业部加速向财富管理转型,更会让信托公司“缺腿”的尴尬显露无遗。

  这些担忧有多少会成为现实,还有待实践检验,但中国信托业经营的外部环境确实发生了显著变化。“券商醒来,将极大地改变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格局。”摩山投资董事长严骏伟认为。

  私募债冲击波

  私募债的发行主体情况,利率水平,投资者有哪些,是信托公司关注的焦点,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私募债对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的替代效应有多强。

  据深交所披露,已备案的9只私募债中,发行规模最低2000万元,最高2.5亿元,期限最短1年,最长3年。其中,8家采用了担保增信措施,6家提供了债项或主体的资信评级情况,债项评级最高的达到AA。9家企业拟定的发行利率介于9.5%至13.5%之间。

  第一单私募债被上交所抢得。据上交所披露,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5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6月8日上午发行完毕。该债券期限2年,利率为9.5%, 每年付息一次,由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从已报备的这几只私募债来看,规模都比较小,和信托公司的融资客户还是有区别,信托公司一般不做融资额1亿元以下的项目,除非单一资金对接,否则既费力也不赚钱。”北京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但他同时表示,有可能是因为首批试点,券商专门找了一批比较小的项目,以后券商必然偏好于做大一些的项目,比如3亿-5亿元,届时,就可能和信托公司争夺客户。“发2000万的债,就算2%的承销费,也就40万元,我不相信券商有持久的动力做这种鸡肋项目。”他认为。

  私募债卖给谁,也是业内关注的焦点。按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规则,不仅欢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也欢迎它们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券商资产管理产品、投连险、信托计划等。

  但受访的多位银行理财业务管理人士表示,目前对私募债兴趣不大,还停留在关注阶段,原因在于券商主导承销,银行对企业不够了解,也没有行内授信和信用评级支撑,“不敢买”。更有信托公司表示,与其发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资私募债,不如发TOT产品(Trust of Trust)。

  多位资产管理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如果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能够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实现有效“对接”,则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个品种可以做大,而券商也有望在固定收益理财市场重新“醒来”。

  在他们看来,券商资管业务之所以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会做固定收益类产品”,而股票市场又持续不景气。

  但是一位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认为,有效的对接模式还有待探索。在他看来,如果单纯发一个集合理财计划去买几只中小企业债,目前的收益率水平不够有吸引力,风险也无法分散。

  在他看来,理想的模式是进行结构化的安排,优先级向普通投资者发售,次级找一些愿意承受较高风险的投资者认购。如此,“至少得分散投资于10-20只私募债,最适宜做资金池”。

  总体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目前对信托行业造成较大的心理冲击,但实际的冲击有多大,包括这个品种本身能否做大,还有待观察。

  券商创新浪潮来袭

  据本报记者了解,券商本轮创新浪潮,与信托行业相关度较高的包括两项。

  一是券商的集合理财计划有望“松绑”。证监会在券商创新大会上下发的《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券商创新思路》),提出的第一条“近期措施”即是“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

  具体包括,在满足一系列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范围、允许产品分级、降低投资门槛、减少相关限制;对大集合产品,投资范围放到短融、中票、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以及正回购等;对小集合产品,投资范围放松到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产品、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产品、经金融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的金融产品等;对定向和专项理财,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资源协商,合同约定投资范围。

  据悉,证监会机构部已会同证券业协会向全行业征求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改意见,目前正在抓紧进行修改。

  证监会称,“已报请国务院审改办取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项目,审批取消后改为备案制,过渡期内结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审批采取简易程序。”

  对此,信托行业人士评论,短期来看,信托公司曾经吃过的制度红利,证券公司也有望分一杯羹。

  举例而言,银行理财资金曾经通过信托计划投资银行承兑汇票,后被银监会叫停,现在,将信托计划换成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可实现同样的目的。“不过,这种通道类的业务,也就是赚点快钱,被叫停是迟早的事。”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认为。

  另一个对信托公司影响较大的政策是,券商发力代销多种金融产品,包括信托产品。《券商创新思路》提出,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充分发挥证券公司柜台销售功能,允许证券公司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批准、备案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为证券公司探索客户财富管理等业务创造条件。

  据悉,目前,证监会机构部正在制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暂行规定》,预计很快会出台。

  对此,信托公司评论说“券商能够帮我们发产品,我们没有理由不欢迎。”但不可否认的是,强势的券商可能把信托公司变成一个贴牌的工具,正像现在银行做的那样。

  比如,目前中信证券将自己的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客户推荐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满足融资平台客户的融资需求。中信证券原计划帮这些融资平台发行中票,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进度较慢。中信证券同时提出,可包销信托产品,事实也证明,中信证券有发行15亿-20亿信托产品的能力。由于两头都被中信证券控制,信托公司在期间反而显得弱势。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6月7日在基金业协会成立大会发表题为《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的讲话,其中的一段话意味深长,“希望协会从成立开始,就能跳出基金业的圈子,牢牢把握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大趋势。”“打破目前财富管理行业存在的条块分割、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足的局面,大胆创新,引领行业闯出一条符合国情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之路。”

  显然,郭树清看到了,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缺乏顶层设计,在《信托法》规范信托法律关系之后,中国缺少一部《信托业法》,明确哪些机构可以从事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想垄断信托制度本身是很可笑的,信托制度的普惠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证监会重新定义信托之后,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将逐步进入拼客户服务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的阶段,信托公司靠吃制度红利生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前述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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