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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震寰否认霸占遗产 反指胞弟对霍英东不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18:13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22日下午消息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近日爆出争产案,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称二兄霍震寰私吞至少14亿港元资产。霍震寰今日回应称指控不符事实,对此感到痛心,并称事件除了损害其个人诚信,更对父亲霍英东不敬。

  身为霍英东遗产执行人的长房次子霍震寰,被弟弟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称其私吞亡父至少14亿港元家族资产,包括三家离岸公司、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股份、离岸银行存款等三项。霍震寰今日通过律师回应称,有关指控与事实不符,“可能因个别人士的误解引致该不幸事件”,他对此“感到痛心”。

  霍震寰认为,他多年来一贯秉承霍英东老先生的指示,“遵从其遗愿,忠诚信实地履行职责”,并尽心尽力维护家族团结和谐。他认为,本次事件除了对其个人诚信带来损害,更引发对霍英东的不敬,还令霍英东家族的亲友受到关注,对此深感遗憾,希望事件能早日解决。

  案件涉及的主要资产,依照霍震寰一方的说法,父亲霍英东早已把涉案三间离岸公司股票交他看管,事实上是把三间公司交给他。霍英东于1972年将三间离岸公司的不记名股票放入一个信封内,存放于瑞士苏黎世,并指示只有他们父子俩才有权接触该信封。在1980年代初期,霍英东又指示霍震寰取出该信封,并将之放入霍震寰名下一个在日内瓦的保险箱,这次则由霍震寰授权父亲可打开该保险箱。

  不过霍震宇一方则认为,霍英东当时的做法,并不代表父亲把三间公司交给震寰一人。霍震宇称,霍英东至逝世时仍是该批不记名股票的主人,霍震寰其实只是代父看管。

  霍震寰一方还指,他用自己的钱认购了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的股份,父亲霍英东在1978年更指示他和长兄霍震霆签了一份董事局决议,承认获多宝有限公司代霍震寰持有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普通股,霍震寰和霍震霆同年都签了相关信托文件。

  对此霍震宇则反驳,有关信托文件没有获多宝公司的印章,并无法律效力。即使霍震寰和震霆有签署上述文件,父亲本人和其代理人却没签署,因此霍震寰也只是以信托方式代父持有股份。

  据了解,霍震寰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曾出示四份家族安排备忘,要求家族成员确认他本人是上述三项资产的受益人。他成功说服二房及三房的代表签署了四份备忘,二房及三房因而获分5.09亿港元。然而,四份备忘被霍震宇在内的长房其余四位兄弟姐妹一致反对,四人均没有签署,长房次女霍丽娜此前也曾因此向霍震寰发出律师信。(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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