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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食品生产日期模糊不清 小超市成重灾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5 15:36 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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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喷码”、“见包装”、“见封口处”……找了一圈儿,生产日期不是在犄角旮旯,就是模糊不清、字号过小,消费者实在不理解:

  自从本报3·15热线启动以来,不仅接到一些热心市民提供的安全消费招法,还有部分读者反映的一些消费安全问题。其中,关于食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较为集中。市民反映,许多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很难找到,有的标在封口,有的写在包装袋的背面,还有的甚至直接来了一句“生产日期见盒内”。即使找到了生产日期,还存在着字号过小和字迹模糊等现象。

  食品生产日期,看似一串简单的数字,却与市民消费安全密切相关,它们为何羞于见人呢?日前,本报记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

  乱象

  生产日期处处“见” 却处处难见

  “3·15”前夕,记者先后来到位于青年大街、南五马路、浑南大道、长白西路的多家超市进行调查。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同食品的包装上,生产日期的标注位置五花八门。在食品包装上,都单独列有生产日期这一项,但在生产日期冒号的后面,却是“见喷码”、“见封口处”、“见包装”等字样。记者在超市里挑了一袋95克装巧克力口味的饼干,生产日期处写着“请见包装上”。随后记者上上下下翻看产品包装不下五次仍没有找到,最后,在导购员的指引下,才在包装袋上一处黑色印花区域看到了一行黑色字体的生产日期。记者翻看另外一袋饼干,上面写着生产日期见封口处,记者在包装两端封口处都没有找到,最后,在包装的中缝处找到了生产日期。

  在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对十余种商品的生产日期逐一查看,结果发现,有的产品标注字号很小,一般人用肉眼很难看清楚;有的打在犄角旮旯,费劲找半天也不一定能找到;还有的则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磨损得难以识别。

  还有部分情况,消费者根本没有机会直接找到生产日期。“我春节期间买了一公斤某品牌散装巧克力,过年期间没吃完,最近才想起来看看生产日期,但拿着巧克力前前后后都没找到,只写了保质期是120天。这两天我去超市购物,顺道去散装食品柜台咨询,工作人员说,生产日期得上外包装上找。问题是我买的时候也没在超市看到巧克力的外包装啊。我认为我买的巧克力虽然是散装,但也有独立小包装,厂家应该在小包装上直接标出生产日期。”日前,本报读者陈浩跟记者讲述了这样的经历。

  类似的情况,家住大东区的郭振宇也遇到了。他在去年中秋时收到一盒灵芝茶,自己没舍得喝,本打算春节送给家里一位长辈,他送之前想到看一下生产日期。不看还好,看完后郭振宇这个生气呀,原来外包装上写着“见小袋封口处”,可如果他拆开外包装看生产日期,肯定就没法送人了。

  调查

  打码机太寒酸 以致标注不规范

  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食品,生产日期标注得相对规范一些,一般都在相对固定的区域,而且字迹相对清晰。其实,每个食品包装上,都有生产日期一栏,为什么食品的生产日期不能规范地打在这个固定的区域,让消费者能方便地看到呢?记者调查中发现,原来这跟“生产”食品生产日期的打码机有直接关系。

  刘女士是位于苏家屯区的沈阳某包装机械生产企业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大型食品企业实力雄厚,使用的打码机价格一般都是10万元以上的大型高端打码机,采用的是激光喷码技术,且与食品外包装契合度较高,生产日期打出来后相对规范。一般食品企业使用的打码机多是色带打码机,自动的几千元到万元不等,手动的几百元。这些打码机不大,如果生产出来的食品包装小一些还好,能直接打印在包装上;如果食品包装较大,则只能将生产日期打在封口处。另外,如果包装袋摆放不正,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商品生产日期却印在不同位置,这才会出现生产日期一栏总是出现“见某处”、保质期满包装“飞”的情况。

  记者采访中发现,还有部分食品的生产日期是由几十元的喷墨打码机打出来的,由于墨水附着力不强,打出来的生产日期比较模糊,甚至根本看不清。池先生专门从事牛肉干生意,他从厂家批量上货后进行分装销售,分装牛肉干的包装袋上,他要打上生产日期。他使用的打码机是花66元从山东“淘”的一台喷墨打码机。据描述,这台打码机用起来还可以,就是“2”字总打不清楚。

  影响

  小超市成重灾区 一不小心就“过期”

  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难辨认,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容易买到临期甚至是过期食品,危害消费安全。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已有少数大型超市设立了临期柜台,即便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很难辨认生产日期,也可以放心购买。

  相对于大超市的情况,小型超市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3月10日,记者在长白西路一家小超市的面包货架上发现,有两种某品牌面包的生产日期为3月2日,这两种面包在冬季的保质期为8天,夏季为6天,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如果买到这两种面包后当天不吃就有变质的危险。在这家超市附近的另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一款三明治面包,保质期只有1天,而生产日期是两天前,也就是说已经过期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面包的生产日期都是喷码的,在包装上的位置都很不起眼,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很看出来。

  贾素艳今年58岁,曾经是一家小型超市的理货员,她告诉记者,超市也不是有意卖过期食品,她作为理货员,每天都清理货架,但有时候她也看不清生产日期,就容易漏下一些过了期的食品。但如果是没过期的食品,她就会把邻近保质期的尽量摆在前排,通过摆放位置来“引导”消费者把这些食品先买去。

  建议

  生产日期打在哪儿 需要明确来规定

  本报读者张丽女士表示,她拿食品外包装和药品的外包装比较过,她发现,每种药品的外包装上都有“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至”三项,这三项是纵向依次排列,这三项后面,分别印着对应的日期、批号和失效日期,一般情况下,这三项内容不是在药品包装的背面就是在包装盒顶部,字迹清晰,非常规范。她认为,食品包装上关于生产日期的信息也应该参考药品包装,标注在固定位置,字号统一,方便消费者查看。

  炜衡律师事务所郝亚超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对食品标识中生产日期的标注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也就是说,相关规定中,只对生产日期的标注方法做了要求,却没有对生产日期标注的位置、字号等信息做具体要求,只要生产日期标注为“某年某月某日”生产,且能辨认,就不算违反相关规定。

  她认为,从实际情况看,如果食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的标注方法,对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就应该建议有关部门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对食品标注生产日期等提出严格的、硬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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