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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推动消费教育制度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1 08:4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 铭)2011年,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继续开展消费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的同时,在推动消费教育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做了大量探索。

  为推动消费教育立法,2010年10月,在四川省人大有关部门支持下,四川省消委会邀请了史江等5位省人大代表分别到内江、巴中、泸州、眉山等市县,对当地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5位代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感受到四川消费教育工作还未形成体系,形式比较松散,内容不够专业,效果比较有限。

  在2011年1月召开的四川省“两会”上,史江等33位省人大代表向会议提交了《实施国民消费教育实现内需目标》建议案,提出要实现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必须重视消费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费素质,建议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同时将系统化开展消费教育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

  2011年7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对史江等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案做出答复,称四川省教育厅将倡导和鼓励高校通过设置相关课程或在现有课程中增加相关内容,通过开设讲座、开展科研、编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普及活动等方式,推进国民消费教育。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对课程计划进行有效督导和评价,确保消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四川省教育厅将在牵头制定《四川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工作中,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建议,争取把四川省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建设纳入规划。同时,充分利用目前现有的教育资源,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和培训。

  为了推动消费教育制度化,2011年四川省消委会还开展了创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将消费教育、消费维权与企业产品(服务)知识、企业文化宣传相结合,在驻川的大型生产(服务)类企业中,首次评定了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作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眉山等市州也评定出了当地的消费教育基地。该活动增强了企业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增强了企业和消费者的互信和了解,也为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探索了新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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