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准备今年启动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11:59 来源: 沈阳日报核心提示
3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两会上为各方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未出现其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
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最关键技术问题待解
症结:如何统计不同地区家庭成员收入信息
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
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
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此,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比如说我在北京报税,但是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如果有一个全国联网的数据库能够掌握我在全国各地的所有收入情况,那么在申报税收的时候就可以统一计算,才可以实行综合税制征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向记者表示。
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对此问题已早有考虑。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方税务系统将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联网。但这份文件下发3年之后,全国地税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又重新来过。
刘尚希表示,地方税务机关要和金融、银行等相关机构联网后,才能实现综合征收,但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网络。“现在很多部门都在调研,包括税务、民政、公安、金融、工商、社保和住房等部门都在进行有限度、有条件的共享,个税在今年的突破就是要把去年的政策落实好,实施好。”他说。
部分城市已具备试点条件
专家: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试点
个税改革不能全面铺开,但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尽管目前个税“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看来,已经有部分城市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
曾经供职北京税务部门,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的刘桓表示,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实施,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经验,个税综合税制改革会更简单。
“就如同当年批准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一样,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刘桓说。
但是刘桓也表示,虽然这些城市具备了试点的条件,但是综合改革目前仍尚未启动,可能还需要国家立法部门、财政部和地方法规的约束,才能进一步实施。“目前主要看国家的发展速度,如果说相关部门对改革着急,必然会对推进有影响,这样的话,这几个城市也是有这样的基础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认为,试点以后,进入调节视野的居民收入便不再限于单一项目,而是综合性收入。鉴于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现实背景,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无疑是更贴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实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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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哪些信息将联网
1.个人住房信息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机关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住建部部长表示房地产调控取得一定成绩,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要求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2.公积金账户
今年2月,住建部已部署相关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此外,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计划在明年6月前完成。
3.保障房联网监控
在国务院将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之后,住建部已经开始推行保障性住房全国联网监控试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分配管理进行全过程联网监控。3月8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保障性住房的全国联网监控工作与10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全国联网监控工作同步进行。
4.交通违法信息
根据公安部要求,全国将深化车管信息统一整合,逐步建成“六合一”综合应用系统。各地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将同时更新机动车状态。去年10月1日起,10个省(区)已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罚。
专家建议
起征点三年自动调整一次
2011年,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曾出台方案,以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为基础,且保持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各项基本要素不变的前提下,仅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并综合计征。“纳入综合计征范围所得项目的选择,是最难的一个方面,这里面包含两个矛盾:公平与效率,征管成本与改革效果。”张斌表示。
个税起征点不能频繁调整,需要建立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去年个税起征点才改过,今年再做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个税改革不是大跃进。”刘尚希表示。
刘桓也认为,纠缠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大,“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并且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这样的常规性调整不用像现在这样兴师动众,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可以调整。”刘桓还补充道,个税和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挂钩后,物价高了可以不征税,只有采用科学的办法,才能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的负担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调整。
对于今后税收改革,贾康认为,可进一步积极探讨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毕竟我国个人所得税还要经历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再推出进一步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加入‘综合’机制和家庭赡养系数的区别机制,这些都可围绕积极培育、壮大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样一个导向。”
当前弊端
按照个人征收会造成纳税和收入再分配上的不公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之所以越来越多国家按照家庭或夫妻方式征收,是因为个税的本来目的就是调节贫富差距的,因此是一个“劫富济贫”的税种。考虑到各个家庭之间收入不同、家庭成员内部收入的不同以及家庭之间赡养抚养负担不同,按照个人征收的方式,就会造成在纳税和收入再分配上的很大不公平。
比如,两个家庭中,第一个家庭的几个成员收入都是中等,但是没有赡养和抚养人口,但是第二个家庭只有一个拿着较高收入的人,其他成员无收入,且赡养抚养的人口较多,平均下来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很低,但是却比第一个家庭交了更多的税。这样就不公平。
疑问待解
按家庭征个税影响婚姻选择?
至于按照家庭和夫妻来申报个税可能影响结婚和就业选择的说法,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那是因为起征点或扣除项目大于按照个人征收的方式造成的。
张斌表示只要规定合并纳税的起征点是合并前单个人的倍数,就不会造成这样的问题。如果一个家庭有夫妻和孩子三个成员,假如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那么按照家庭合并申报纳税的话,只要把起征点也合并为15000元就可以了,不会造成这个家庭的婚姻和就业产生什么变化。
他山之石
外国个税征收:多采用累进税率 按家庭年收入计征
现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征收个税,多采用累进税率按家庭年收入计征。对工薪族来说,领工资就纳税,但领工资时的纳税是雇主对个税的预扣代缴,每个财税年度的个税自主申报才是正式纳税,对发工资时预扣的个税多退少补。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