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煤”头被捕(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4 06:4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上接A1版)
非法敛财案频发
私募股权基金相对于公募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的一种基金。曾因税收优惠、注册低门槛和一站式服务等多项优势,天津被誉为国内发展股权投资“软环境”最好的城市。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1月底,天津累计注册中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2413户,注册资本4609亿元。然而,在股权投资基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个别投资机构打着股权投资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今年3月,天津盛世富邦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富邦)涉嫌非法集资,其实际控制人刘广林被警方控制,投资者损失惨重。据了解,盛世富邦从2010年10月份开始,通过在上海、浙江、江苏、河南等多个地区设代理人,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名,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上亿元,承诺回报率至少每个月6%。但从2011年10月开始,投资者发现原本承诺的返款屡被推迟或根本不到账。
在此之前,已有天津天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泰诺润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日盛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另外,记者在天津市发改委官网上看到,还有和润泽、卓远天泽、天津亿泓、韩驰、鹏英志生等多家股权投资基金被举报存在“到期不还款”、“集资诈骗”等问题。
这些私募股权基金敛财手法与盛华兑中如出一辙:以私募股权基金为名设立、通过宣讲会吸引投资人、以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资金链断裂、负责人被捕、投资人血本无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一般涉及金额巨大,已属于刑事案件范围。目前,公安部门介入刑侦阶段,投资者应该等待刑侦结果。”北京中鸿律师事务所陈枝辉律师向记者表示说。对于投资者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的问题,陈枝辉认为,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法院即便受理并且立案,也会先中止审理,等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后才做出处理。
整顿私募基金
据了解,天津五部门在2011年9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了《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要求在天津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均须向发改委进行备案。
针对部分通过垫资注册,之后抽逃注册资金的“空头基金”,今年3月7日,天津市又发布了《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必须出具验资报告或托管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其中还特别提出,对运作不规范的存量私募股权基金,由注册地相关职能部门约谈其高管人员,要求其规范整改,并且这类机构应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完成规范整改和备案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备案和规范整改的股权投资企业将予以处理。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处长刘健钧在“2012上海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研讨会”上表示,去年5月以来,全国不少地区爆发了因私募股权基金引发的非法集资事件。发改委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有不少地方政府被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忽悠,甚至有地方政府为其开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使得不少私募股权基金打着政府的旗号,到外地去忽悠百姓。
刘健钧分析指出,验资环节缺失、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被利用、备案监管制度不到位,是造成私募股权基金领域非法集资事件频发的三个主要原因。他特别提到,天津注册了众多私募股权管理公司,有些私募股权基金注册资金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办公场地,凭借文件注册空头的基金忽悠投资者。
刘健钧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客观上可能也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与中央政策相违背。接下来,国家会全面清理整顿地方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