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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误差给开发商作假留空间 虚增面积猫腻重重

2011年05月11日 12:05 来源:深圳晚报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 房屋部门提供的竣工图显示建筑面积是128.57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面积却是131.63平方米,再加上“多出来的”2.81平方米公摊面积,江西抚州的购房者饶国华为此把主管部门和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买房要补交面积增加费

  2009年8月3日,饶国华在抚州市“青青家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在该小区1号楼2单元903室,合同约定每平方米价格为2400元,房屋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31.6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112.005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9.62平方米,出卖人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09年10月20日,开发商交房时告诉1号楼的业主们,房产登记面积是131.63平方米,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变成了22.44平方米,增大2.81平方米。同时,业主们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一张交房通知单,上面有业主必须补交的各项费用,其中一项是6750元的面积增加费。

  饶国华很纳闷:房子的公摊面积为何比合同上多出了2.81平方米?找开发商咨询,开发商的解释是少算了电表间的面积。

  一查竣工图房子缩了水

  爱较真的饶国华测算了两个电表间的面积,一共不超过40平方米。整栋楼共40多个业主,如果每户业主补交2.81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开发商就将获得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这栋楼里能联系到的17户业主们不干了!

  饶国华托人找到了该楼房的竣工图,看到自己所购的903室在图中标明的建筑面积,有了新的发现,是128.57平方米!也就是说,销售预测面积比建筑设计面积增加了3.06平方米,最后实测的时候公摊面积上又增加了2.81平方米,先后两次整整增加了5.87平方米。

  业主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告诉他们,最后的面积是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经过实测的,与预售合同上的测绘面积没关系。业主们只好去找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经过反复交涉,测绘所提供了他们所购买房屋的测算依据——实测草图。业主们立即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计算,测算的结果是128.57平方米,与房屋竣工图标明的面积相同,也就是说预售合同上的面积要大于实际面积,房子是缩水的。

  官司没进展房子没到手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对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和实测面积产生的误差,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规定公摊面积的变化误差。饶国华说,按照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实测报告,他们的房屋套内面积并没有发生变化,增加的只是公摊面积,这种情况应该补足房价款,据此,开发商的态度是:业主们不补交面积增加款便拒绝交房。

  在多次要求开发商和测绘所提供公摊明细未果后,饶国华他们将抚州市房管局、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撤销1号楼的产权证,并要求被告重新确定所购商品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2010年4月,饶国华首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抚州市房产管理局,要求抚州市房管局重新批准预售建筑面积。但经过一审、二审,至今都没有弄清合同建筑面积131.63平方米是怎么算出来的,连为什么批准预售面积与竣工图上标注的总面积相差很大的情况也不了了之。2011年3月24日,饶国华又起诉到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案。不但官司没有进展,就连房子至今也没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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