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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在华就业外国人参加中国社保

2011年06月03日 15:50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今年7月1日起,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士开始参加中国社会保险,个人缴款每月近1300元人民币。雇佣外籍人士的公司每月则约缴纳4300多元,用以支付国家医保、养老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费用。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正就上述规定起草配套法规,对外籍人士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参加险种、待遇领取等细则做出明确规定。

  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0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3.17万人。

  新华社援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的话说,参保的外国人,以在中国合法就业为前提。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有两种情况: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直接招用的外国人,“对这类人员,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均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徐延君表示,第二种情况是,与境外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后,被派遣到中国境内成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用人单位依法工作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参保依照“国民待遇原则”,参加险种方面不设限制,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参加职工类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报道指出,中国正在和一些国家协商签订互免社会保险费双边(多边)协议有关事宜,以避免双方国家参保人员在本国和就业所在国出现社会保险双重缴费问题。

  (《财经》记者 方璐)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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