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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物价上涨压力 北京破例再次上调社保

2011年06月17日 06: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因物价因素本市半年两次调高社保标准   ■供图/CFP

  因物价因素本市半年两次调高社保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将首享一次性生活补贴 下月起城市低保月均上调20元

  7月1日起,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将首次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最高可获480元。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宣布,为缓解近期物价上涨给低收入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本市将“破例”在7月1日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等4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此次调整,财政和社保基金将支出7.94亿元,惠及本市310.19万人。

  今年1月1日,包括低保在内的本市6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已经历了一次上调,时隔半年,相关待遇再次调高。对于一年内二次上调社保的“破例”之举,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灵介绍,自本市低保救助制度设立以来,一般情况下在一年之中,仅对低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物价上涨的相关情况,本市低保标准也会相应作出适时调整。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年初的调整尽管已考虑到了物价上调的因素,但由于今年以来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较快,增幅达到5%以上,超出年初4%的预期,加重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负担。

  调整一

  城市低保升至500元 农村低保升至340元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昨天,市民政局宣布本市自2011年7月起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480元调整为500元,上调20元,调整幅度为4.1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300元调整为340元,上调40元,调整幅度为13.33%。据悉,这是本市自设立低保救助制度以来,第二次在一年之内对低保标准进行两次调整,上次还是发生在1999年。此外,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万余人。本次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预计年增加低保金约0.65亿元,因标准调整所增加的资金,由区县财政负担。

  解读: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灵同时表示,目前,本市每年要对5%的城市最困难家庭的收入情况和农村20%的低收入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出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之前的认定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7倍。今年经过测算后,本市目前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731元。

  ■文/本报记者 安苏

  调整二 退休人员最高可享一次性补助480元

  此次调整中,本市首次提出了对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成为涉及人群最广的一项惠民政策。凡在2011年11月30日前退休、退职、退养人员,都在发放之列。同时,补贴发放时长也将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具体为:2011年7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在7月份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20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退休的,在领取养老金当月,一次性发放当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生活补贴。

  其具体标准是:养老金低于1500(含)元的,每月补贴80元;养老金在1500元-2268(含)元之间的,每月补贴60元;养老金在2268元-3000(含)元的,每月补贴40元;养老金高于3000元的,每月补贴20元。

  这意味着,一次性生活补贴最高标准将达到480元。相应补贴将直接打入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目前,本市现有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204.2万人,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年内将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3亿元。

  解读: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退人员养老金标准每年都是在国家统一部署下进行调整。此次只是发放补贴,并非对其标准进行上调。

  调整三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2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在给予企退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之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人员也将受益。一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由目前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330元,增加20元,增幅6.5%;二是福利养老金将由目前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250元,增加20元,增幅8.7%。

  据统计,目前本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有21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有60万人。此次调整,年内将增加区县财政支出0.97亿元。

  解读: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这是本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年初首次对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进行上调之后的又一次上调。如此密度的调整,使得上述两项养老金在今年一年内的涨幅达到20%左右。

  调整四 五档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30元

  目前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五个档次,调整后,每档标准将上调30元,五档月均标准由目前的806元调整为836元,增幅3.7%。

  同时,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588元调整为618元,增加30元,增幅5.1%。

  据统计,目前本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有2.1万人,年内失业保险基金增加支出0.05亿元

  调整五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87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还将调整1至4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504元调整为2591元,增加87元,增幅3.5%。

  其中一级伤残每人增加110元,二级伤残每人增加100元,三级伤残每人增加90元,四级伤残每人增加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412元调整为1492元,增加80元,增幅5.7%。

  目前全市1-4级的工伤职工有2239人,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有6707人。

  ■文/本报记者 解丽

  透视

  应对物价上涨

  半年“破例”两次上调

  包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待遇、城乡低保等6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刚刚于今年1月1日上调完毕,时隔半年,相关待遇再次上调。对于如此一年内上调二次的“破例”,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年初的调整尽管已经考虑到了物价上调的因素,但由于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较快,增幅达到5%以上,超出年初4%的预期,尤其是食品类价格指数增幅较高,加重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负担。

  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百灵介绍,自本市低保救助制度设立以来,一般情况下在一年之中仅对低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物价上涨的相关情况,本市低保标准也会相应作出适时调整。今年考虑到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在年初已经大幅调整低保标准的情况下,本市决定在本年度之内再次调标,城市低保上调2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上调40元。“之所以农村上调幅度要大一些,主要是考虑到今后本市将逐步实现城乡低保的统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将建立起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影响,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此,才决定从7月1日起,对有关社保待遇进行调整,并首次为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据悉,此次调整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全年物价水平高位运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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