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09:54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今年不足六十岁的重庆谊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谊德公司)的法人代表卫承伟因犯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或将在狱中度过余生。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谊德公司利用重复抵押、假按揭等手段诈骗银行近4亿元贷款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判处重庆谊德公司罚金4.01亿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承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4年,卫承伟辞去公职下海经商,于1995年2月成立了重庆谊德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3571万元。在重庆当地颇具知名度的谊德公司美食城的老板就是卫承伟。1997年至2001年,重庆谊德公司先后多次采取虚构贸易背景、重复抵押、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假按揭等手段,从中国银行重庆市九龙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朝天门支行(后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39548万元。卫承伟实际控制的重庆黛梦日化有限公司和重庆丹芙莱化妆品有限公司也多次采取虚构贸易背景骗取承兑汇票等手段在中国银行重庆市九龙坡支行骗取贷款共计15645万元。
至2007年9月案发,重庆谊德公司尚有36408万元贷款未归还,重庆黛梦日化有限公司和重庆丹芙莱化妆品有限公司共有15165万余元未归还。
谊德公司为了在银行贷款、贷款展期、重复抵押贷款、解冻被冻结资金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原副行长郑保钢(已判刑)行贿30万元,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市场处处长曾强(已判刑)、副处长杨东渝(已判刑)行贿40万元,向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一支队原副支队长马丁(已判刑)行贿23万元,共计93万元。
成都商报记者 刘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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