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 11:03 来源:长江商报
现在网消息 7月1日,我国首部社保制度法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本报7月1日曾报道)。连日来,不少读者通过本报热线027—87666666咨询社保问题。昨日,针对本报读者关注的社保焦点、共性问题,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一一予以解答。
缴满15年不续缴 退休时能否拿到养老金?
李先生:自己35岁,缴社保快满15年了,打算缴满15年就不再继续缴了,这样退休后是不是能拿养老金?
省人社厅:按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符合了就可以拿养老金。养老金的计发与缴费年限的长短、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密切挂钩,政策导向是鼓励“长缴、多缴”。
外省来汉务工人员 失业金待遇怎么算?
甘女士:儿子的户籍在湖南,工作单位在武汉,单位给他在江岸区社保局缴的失业保险,按理应享受600多元的失业补贴,但规定有城乡差异,儿子户籍在湖南,只有300元的补贴,这样属于正常么?
省人社厅: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均规定,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相对应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待遇为一次性领取若干个月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目前武汉市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是630元,您儿子估计是这种情况。
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的,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被解除合同,到哪领失业金?
王先生:6月24日被单位解除合同,单位通知工资发放到7月份,另补发7个月的工资(因我在单位有7年工龄),缴失业金有两年。失业金申请如何办理?
省人社厅: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一般是就业局),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限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逾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如果你在单位工作7年且单位缴费了7年,可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目前我省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按地域分为4档:630元、525元、469元、420元。同时对失业人员发放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45元、38元、34元、30元。
单位缴社保经常“断链子” 么办?
吴女士:公司很多同事发现,单位有时候3个月缴一次社保,有时候半年缴一次。这样的断链子,会对他们的社保有影响么?
省人社厅: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费,并将缴费情况告知本人。如果有吴女士说的“断链子”情况,可向参保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
本报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蒋忻 宋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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