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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委严查国家机关人员参与高利贷

2011年07月11日 09:29 来源:法治周末

  本报报道引发四川广元重视

  谢捷 周光辉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本报曾以《广元高利贷泛滥疑有官员参与》为题,报道了四川省广元市民间借贷背后的高利贷现象(详见《法治周末》5月19日报道),少数放贷人非法拘禁、暴力伤害借款人,甚至把借款人逼得妻离子散、亡命天涯,追款暴行令人发指。

  报道刊登后,引起了广元方面的高度重视。

  6月20日,《法治周末》记者从广元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的全市集中打击整治“高利贷”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市将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高利贷”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高利贷”放贷规模过亿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张建强认为,目前,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成为“高利贷”多发区,并进一步成为推高房价的推手之一。

  他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转向,货币政策收紧,融资环境日趋紧张,一些民间借贷活动逐步演变为畸形的“高利贷”行为,对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高利贷’团伙成员以社会闲散人员居多,一些青少年对此更是趋之若鹜,有的甚至雇佣‘两劳’人员、拉拢腐蚀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为其撑腰壮胆。”广元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敦双介绍说。

  去年以来,全市发生因高利贷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案件多起。

  目前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广元市高利贷是以高额的“天息”或“利滚利”、“等额息”、“坐地抽”等方式放款,规模总量上亿元。

  重点整治房地产行业高息贷款

  “增强金融企业服务功能,即是疏导民间融资渠道的重要措施,也是打压‘高利贷’活动空间的重要手段。”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表示,将采取“疏堵相济”的措施,从根源上挤压“高利贷”生存空间。

  据悉,本次专项活动将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集资诈骗行为,打击追讨债务而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发放“高利贷”为赌徒提供赌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重点整治建筑、房地产行业高息贷款行为和国家公务人员参与“高利贷”行为。

  邓光志表示,针对“高利贷”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整治,相关单位要注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在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正常融资秩序的长效机制。

  严查国家机关人员参与“高利贷”

  广元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14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已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高利贷”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高利贷”活动的行为。

  通知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凡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并及时纠正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

  凡不主动报告和不自查自纠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在工作中走过场或有意包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目前,公安机关前期已摸排涉及高利贷问题线索8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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