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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被质疑涉嫌欺诈上市 难过法律关

2011年07月06日 09:49 来源:法治周末

  隐瞒或延迟发布重要信息,便可通过监管部门的层层审核,最终获得首发成功,骆驼股份的恶意行为如果真的存在,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本报记者 郭素凡

  6月2日上市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沉浸在登陆A股的喜悦中,未料近日就被质疑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

  质疑直指骆驼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曾因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门勒令停产整治或限期整改,但公司在发行期以及上市后都刻意隐瞒了这一重大事项,最终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所有审查而顺利上市。

  据相关人士透露,骆驼股份高层近期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说明情况"。

  7月1日,骆驼股份董事会秘书王从强向《法治周末》记者发来书面说明,解答了环保部门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的过程。

  骆驼股份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亦发布公告,称专项核查后,上市公司确未收到任何环保部门关于要求其停产的通知。

  然而,梳理骆驼股份的解释说明,并对照公司IPO应遵循的法律程序,《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仍然存在不少疑点。

  1.上市前的沉默

  6月30日,骆驼股份召开上市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刘国本正式回应,在上市前确实听到了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改的消息,而收到正式文件的时间是在6月16日,与公告中的日期一致,不存在信息披露延迟的问题。

  6月29日,公司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政府也发出通知称,自己是在6月16日才将整改通知转发骆驼股份的。这一行为被外界认为是地方政府在承揽责任,“挽救骆驼”。

  根据骆驼股份的解释及王从强提供的“襄阳市、谷城县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法治周末》记者试图还原骆驼股份上市的环保事件时间图。

  3月7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和湖北省环保厅联合检查组对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骆驼集团襄樊蓄电池有限公司、湖北骆驼海峡新型蓄电池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提出12项整改问题,其中骆驼股份4项、骆驼海峡5项、骆驼襄樊3项。

  刘国本6月29日对媒体表示:“检查总结会结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针对12项问题立即召开内部紧急会议,立即落实整改。”

  4月13日,骆驼股份通过了上市发审委审核。

  5月12日,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查处襄阳市部分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要求骆驼股份和子公司骆驼海峡停产整治,骆驼襄樊限期整改,同时要求襄阳市环保局于2011年5月2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湖北省环保厅,以便上报环保部。

  5月18日,襄阳市环保局向谷城县环保局转发了鄂环办的通知。

  5月19日,骆驼股份完成了华南督查中心的口头整改要求的常规性问题,向环保部门提交了《关于国家及省环保部门现场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对于这次整改,骆驼股份公关负责人吴小姐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属于常规性整改,并没有停产,对公司生产也没造成影响。

  5月28日,据媒体报道,骆驼股份所在地的襄阳市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襄阳晚报》在正文头版刊发了《省环保厅查处我市1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骆蓄、金洋在列》的文章,文章内容与湖北省环保厅监察通知的精神基本一致。

  此时,距离骆驼股份正式挂牌上市还有5天。

  令人疑窦重生的是,《法治周末》记者现在翻阅《襄阳晚报》5月28日的电子版,看到该文章的标题已经被删除,且点击进去仅显示“正文部分详见当天的报纸”,但是同一版面其他新闻内容均可正常浏览。

  骆驼股份在这5天对这一消息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6月1日,骆驼股份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未提及环保停产整改重大事项。招股书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并已通过湖北省环保厅上市专项核查。”

  6月2日,骆驼股份成功上市。

  6月16日,骆驼股份披露了谷城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督办通知。

  2.何时应该披露

  "县里通知了、《襄阳晚报》报了,我再说不知道被停产的消息谁也不相信啊!我5月份已经知道被停产的消息。"刘国本在6月29日对媒体表示,一改之前骆驼股份坚称对环保部门整改通知并不知情的说法。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国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在法律上早已有要求,《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

  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等规定,对上市公司保护环境的义务与责任都进行了相应规定。

  不过,刘国本强调,骆驼股份一直未收到湖北省环保厅的监察通知,也就没有办法进行信息披露。

  "省厅要求停产整治没有说要停产多长时间,文件中对骆驼股份的停产整治也没要求'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我们停产一分钟、停产一天也是停产啊,再说停产也没有影响我们的生产,所以我们认为不属于重大事项,也就没有公告,也没有向证监会汇报。"刘国本对媒体解释。

  据前述吴小姐提供的信息显示,骆驼股份直到6月16日才收到谷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县政府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督办通知》(谷环函[2011]22号),并及时进行了披露。

  6月27日,骆驼股份的IPO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也发布了专项核查报告,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间,骆驼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未收到任何环保部门关于要求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因环保缘由而停产的情形。

  太平洋证券表示,他们在收到骆驼股份传真来的谷城县环保局的督办通知中,注意到该文中提及的《关于查处湖北省部分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环监[2011]15号)、《关于查处襄阳市部分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鄂环办[2011]129号)、《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电[2011]63号)和《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谷政办发[2011]46号)4份文件,本保荐机构询问骆驼股份是否收到上述4份文件,骆驼股份明确答复未收到上述4份文件中任何的一份文件。

  知晓通知,但是因为没有收到政府下发的正式文件而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这样的说法是否能说得过去?

  专做证券业务的律师宋一欣认为这种说法是"狡辩",他认为骆驼股份已经知道了信息的形式和内容,就应该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退一步讲,即便不是正式通知、即便环保局没有作出处罚,环保局的口头通知、公司的整改报告都应该公布于众。"宋一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3.迟来的文件

  4份文件,从上级政府层层传达转发下来。5月12日湖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时,骆驼股份只是通过了发审委审核,而在收到谷城县环保局下发的督办通知时,骆驼股份已经上市成功,节奏如此"合拍"很难不让投资者产生疑惑。

  文件究竟在哪里被耽搁了?

  "通知下发是从省到市,再到县,从县里再到企业,由于环保措施里有搬迁措施的更改,所以批文在路上花的时间比较长。"前述吴小姐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骆驼股份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解释中,用到襄阳市、谷城县环保局负责人的介绍:5月12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5月16日,市环保局收到该通知,并于2011年5月18日市环保局向谷城县环保局转发了监察通知。

  5月下旬,谷城县环保局收到襄阳市环保局转发的监察通知后,立即向谷城县政府汇报;谷城县政府要求县环保局认真落实省市环保部门的通知精神。但县环保局考虑环保要求、居民拆迁等诸多方面实际因素后,未将通知发给骆驼股份。

  直到经反复筹划后,6月13日,谷城县政府召开了会议;6月16日,向骆驼股份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了相关督办要求。至此,骆驼股份才算正式收到文件。

  谷城县政府的公告被外界称为"揽责",对于这一质疑,截至发稿,骆驼股份并未给予正面回复。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在谷城县政府发布的情况说明中,提到骆驼股份拥有8家子公司、近4500名员工,累计创造产值108.8亿元、利税8.43亿元。

  4.中介的责任

  从事IPO业务的律师李忠轩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国内企业上市的流程一般是:先要经过改制期,企业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到股份有限公司;再通过辅导期,主要是相关中介机构对高管进行法规培训;然后企业向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证监会先初审,再经过部务会、发审会,最后给通过的企业发核准证书;企业之后可以进行路演、到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等,最后挂牌上市。

  "辅导期中的券商、律师和会计师是上市的三大中介机构,其中券商是最主要的协调人,也负责起草招股说明书,角色最为重要。"李忠轩说,"律师主要出具法律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会计则负责审计、内控报告。"

  至于环境问题,则是券商、律师都要询问的重大事项。那么,在骆驼股份上市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有辅导企业"故作不知"的成分?

  此次为骆驼股份担任保荐人的券商为太平洋证券,其发布公告称自己询问公司时,得到的回复是公司未收到任何一份整改通知。

  宋一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中介机构在辅导期要对公司做尽职调查,但更多只是询问企业,如果企业刻意隐瞒,中介机构也是没有办法的。"

  "这里会有一个调查深度的问题,但所有中介的尽职调查前提假设都是公司不会隐瞒和撒谎,调查深度会根据证监会的工作指引。"李忠轩解释。

  "所以,现在没有证据说中介提前知道,也不好说中介是否存在问题。"宋一欣判断。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了太平洋证券负责骆驼股份的两位保荐人代表程正茂和唐卫华,但接电话人员称两人都出差在外。

  值得思考的问题还在于,4月13日骆驼股份通过上市发审委审核,但在6月2日上市前,公司还要经过到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一环,这时券商要发布一个上市保荐书,律师要发布上市法律意见书,这两份意见书按照道理必须对公司从4月13日到上市前这段时间新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中介按照规定应该重新做尽职调查,询问企业有没有问题。

  但在5月份,刘国本已经知道了整改事宜,中介机构是否进行了第二次尽职调查,是否知道该信息,令人疑惑。

  "一般企业在拿到证监会的上市核准证书后,都觉得像是已经过了'大关卡'了,后面往往就是走走流程,所以第二次尽职调查有多'尽职'则很难说。"一位投资界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投资者只有在证监会予以处罚后才能维权。"宋一欣说,"如果骆驼股份真的存在恶意行为,证监会则应该严厉打击,否则,这会成为上市公司的恶性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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