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4日 14:41 来源:《商界评论》杂志
●40%:最后一米的加价比率。
●30项: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
●1000万元:一家中等供应商一月内可以产生1000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账款。
■文/王 蓁,著名零售专家
辛苦苦养大的一头肥猪,到了销售的时候才发现2/3要白白送给卖猪肉的人,而且,不给就卖不出去——这就是某些生产型企业在流通环节所面临的问题,进入终端“最后一米”的费用有时远远大于自己生产中全部环节的利润。
尽管如今的产品零售终端渠道呈现多元化,从实体销售渠道中的大型综合超市到虚拟网络中的团购、淘宝,看似作为产品的上游生产厂商及大型分销商在下游销售渠道越来越宽广,销售机会也是越来越多,但生产厂商在面对终端渠道的时候并没有降低自己的通路成本,产品在终端销售通路中的费用反而越来越高了。而终端零售卖场成为大赢家,既盘剥厂家利润,又蚕食消费者的腰包。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近期对3000家零售商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零售企业总体收费额度(包括“进场费”和扣点)占销售额的比重最高可达26%。其中,零售商与中小型供应商、特别小型代理商的合作中,平均毛利率为30%~35%,加上返点,个别商品的毛利率能达到40%。
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终点一米三本账
面对终端渠道的挤压和上架费用的上升,部分生产厂商感慨,商超收取的各种费用已经占到了生产企业纯利润的一多半,这实在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
账本1:进场费上的盘剥
进场费作为生产商要进入卖场的门槛费用,不论生产商经营何种商品,都要向卖场提供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的费用。
除此之外,生产商还要交“新品费”,每个品种200元。卖场每年都要搞店庆,每个产品要收“店庆费”2000元以上不等,要新开连锁店,又要收取开业赞助费2000元以上。每个产品还要收“堆头费”400元以上。商场不定期印制DM广告向社会发放,还要收“DM费”400元以上。厂商要派促销小姐进卖场,就必须交“促销员管理费”,按人头收,每人交150元以上。促销员的工装工牌也要收取着装费。技术监督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要到卖场不定期抽检商品质量,提取样品,所以企业还要交“抽检费”……不一而足。
为了将商品的费用降到最低,拉低费用成本,厂商往往会想尽方法提升自己在门店的销售额,否则,一种价值几元钱的小商品的进店费用可能会数千元乃至上万元,即使厂商有一定的毛利也要花费较长的时间,销售成千上万的商品才能够赚回进场的相关费用。
不惟超市的终端要收取进场费,在西安朱雀农产品交易市场,一个菜农批发商,仅摊位费就需每天交300元,如果算上车辆损耗、过桥费、油费、人工费等费用,一个月就要2500~3000元的成本,而批发白菜的价格如果每斤0.25元,农用三轮车一车载白菜5吨左右,四轮车一车载白菜20吨,这样菜农一个月辛苦下来也挣不上几个钱,有时还出现亏损。同样在西安,在胡家庙农产品综合市场收取各门面房摊位费(管理费、卫生费)每年3万~4万元,一个摊主的一年收入近一半交了摊位费。
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甚至农产品进入终端,原本低廉的价格被无形中推高,而涨价往往是被转嫁给消费者。而一般来说,超市里出售的全国统一定价的大品牌商品,想在局部地区进行调价非常困难。由于零售价是固定的,代理商的利润空间本来就有限,如果超市大幅增高费用,代理商每卖一件产品都会亏损。如果超市要求必须涨,代理商没办法只有退场。
账本2:促销究竟肥了谁
当厂商将商品供给终端门店后即面临销售的环节,如果商品的价格制定得比较高,可能会面临销售惨淡的结局。而商品滞销的结果就是被清理出卖场,那么,厂商商品进场的最初投入就将化为泡影,如果要勉强上架,那就要按照卖场的要求补充商品毛利。
例如,如果该品类商品一个月一般能够销售100件,产生1000元的毛利,而厂商的商品销售毛利只有500元,那么,厂商就需要给门店补500元的毛利,否则就会被清场。
因此,如果厂商希望卖场的商品畅销,就需要拟定促销活动,除了缴纳促销展台费用外,厂商经常要先让利,降低供货价格,之后才能够进行促销。
然而,促销活动往往让厂商有苦说不出。北京金路易速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吕勇介绍称:“每次促销活动我们基本上让利20%。一般情况下,商场有可能加价率加5个点或者不加价,可以平进平出地销售。比如,一袋水饺的出厂价为6.8元,我们的促销价是5.6元,比出厂价低出17%。但是促销活动维持不过10天,超市依然要恢复到7.8元的销售价格,这要比6.8元的出厂价高出近15%的比例。”
也就是说,商品在让利促销过程中,超市往往低于出厂价很多在销售,但是销售一周左右可能就恢复销售价格,而厂商的特价供货周期往往会大于超市的促销周期,即超市可以利用促销期来获得更大的利润。因此,厂商这段时间的销售费用会高于常态供货,这种让利往往使得厂商进退两难,一面看到销售额不错,另外一面看到的是门店的各项促销费用的提升和出厂价格的暗亏。
但是,如果厂商不进行促销活动,清场的结局更加悲惨……
账本3:账款结算的拖字诀
当厂商的商品进入卖场销售一段时间后即到了所谓的销售结算账期,大部分的账期少则数周,多则数月,有些厂商往往会因为进店费、促销费等各项费用使得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面临四处遭盘剥的局面,并且很多小厂商的总销售额偏低,可能还会面临结算周期一拖再拖的情况,甚至还会有卖场以尚未结款为由,迫使厂商答应他们的一些不平等条件。例如要想结款就要买一定数量的超市卖场的自有品牌月饼,为了结款厂商必须给下一家门店供货,为了结款必须给超市卖场提供额外的营销返利支持,等等。总之,到了商家手中的钱,想要回来太难了……
众所周知,家电卖场巨头苏宁、国美都是靠占压供应商货款、压榨供应商利润等类金融的方式,实现新店的扩张。一般情况下,苏宁、国美都会对供应商的货款占用60~90天左右,陈晓日前更是爆料:“即使在国美电器最强势的供应商海尔、西门子,每销售100元也只能从国美拿到55元回笼资金。而最弱势的小家电企业回笼资金拿得更少,帅康每销售100元,只能从国美回笼25元。”
现代零售业发展到现在,账期已经成为了行规,几乎是无法改变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也与供应商自身有关,供应商们为了战胜其竞争对手,竞相向零售商提供各种支持,其中包括了不断提供更长的账期支持。到了现在,供应商给零售商所提供的账期,已经成为零售商现金流最重要的来源,并成为除去商品毛利和费用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假设某供应商在零售商的账期为月结30天,平均账期为45天;供应商订货、库存情况都是比较理性而且销量正常的前提下,供应商的产品平均每周送货两次,平均销量为每月120万元,即日平均销量为4万元。那么45天我们把它作为6周来计算,厂商在账期内共计送货12次,除了第一次是为了帮助门店减缓采购产品的资金压力外,后面的11次送货都是被零售商占用的资金。这部分的占用资金是:
日平均销量:4万元,那么45天的总销量为4万×45=180万元;
产品的每次送货量是:180万元÷12=15万元,被占用的资金就是15万元×11=165万元。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我们看到,厂商在账期内共计送货180万元,但是却被零售商占用了165万元,资金占用率约92%,这个数字远远大于厂商的销售运营能力。
而且连锁零售商规模越大,就可以利用其零售的强势地位,占用更多供货商的资金,这就好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对供应商来说,有一两百家连锁分店的零售企业完全可以在一个月内产生几百万乃至几千万元的账款。
7天,90天,180天……面对不断延长的账期、现金流的不断紧张,众多供应商却无可奈何,零售商却可以不断通过开新店扩大规模。比如说,某一个零售商给供应商平均的账期为45天,那么,它在开一家新店的时候,初期投入的资金只是新店的租金、硬件设施和员工的工资等,而无需为所销售的商品先期支付资金。在销售了45天以后,才需要支付供应商的第一笔货款。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在零售商计算账期所能得到的收益的时候,是以贷款利率来计算的,而不是以存款利率计算,这就意味着零售商完全可以通过账期政策而占用供应商资金,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零售企业总是拼开店规模和门店数量的内在原因。
为什么越来越贵
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2011年的最新调查统计:
●2010年连锁企业续约房租成本平均上涨约30%;
●人工成本平均上涨15%;
●由于上述成本上升,导致百强企业的店铺数量仅增幅9.8%,是2006年以来增幅最低的一年。
统计结果显示成本的大幅上涨正在考验中国的终端零售企业。而导致成本上涨的两大罪魁祸首是租金成本和人工成本。
其中租金上涨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连锁企业之间对优质网点资源的竞争,导致主要的商业街区的价格因为需求的旺盛而推升租金的上升;二是近年来房地产价格飙升导致企业租金成本明显提高,有限的利润被租金吞噬,连锁企业续约房租成本平均上涨约30%。
而由于员工工资和福利的增长,推升零售企业的人工成本平均上涨15%。此外,人员流失率高以及因此造成的招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也明显增加。
上表为国内某上市百货企业的季度报表,其中人工成本、租金占整个经营开支的10.76%和18.78%。在2011年通胀压力下,零售企业如何消化如此之高的上涨成本,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关系到生死存亡。
对于零售企业来讲,降低经营成本上升的办法只有想方设法提升自身的盈利水平,否则就将面临毛利大幅下滑的困境。而提升盈利水平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提升商品的销售价格:通胀情况下,提升销售价格,消费者的客单价就将下滑,门店的销售总额很难得到提升;
2.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必须从上游供应商角度出发,压低商品进价、收取其他场外的经营费用,但这种方式必然会影响到与供应商的客情关系。为了能够顺利收取相关费用,对于品类第一的品牌往往难以入手,毕竟这种品牌是门店经营的根本保证,而第二及以后的品牌往往会成为降低商品采购成本的关键对象;
3.降低其他的经营成本:零售终端的费用很多,例如人工费用、运输费用、促销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在通胀情况下只能转嫁给中小型供应商,从而保证门店的经营效益;
4.提升商品的销售数量:提升销售数量的方式要么就是加大促销力度、提升门店的经营水平,但是最直接也最快速的办法就是增加网点,毕竟开店的成本有限,通过开店可以套取更多厂商供货,利用结算账期侵占商家的营业款,从而补充自己的现金流。
由此可见,上述方式大部分情况的结果指向,就是推高上游厂商的经营费用。而在这场终端“最后一米”的争夺战上,厂商面临巨大的挑战。
控制与被控制
对于一家制造厂商,要想不被对手控制,就只有尽量获得主动。在与终端卖场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要合理而充分地利用来自零售渠道的采购订单,又不能被一家零售企业扼住自己的咽喉。厂商的发展不仅仅要顾及眼前的利益,更要注意企业今后的发展战略。在与大型零售商合作的过程中,他们不仅仅要同步提升自己的管理技巧和水平,还要跟上零售商的一些战略发展规划。
例如:很多厂商在亦步亦趋地跟着零售商提升自己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其他IT投入。沃尔玛在2003年的一个决定,就曾引发无线频率识别(RFID)系统技术的全面推广,而要想与沃尔玛合作就要拥有这个技术,否则免谈。或许有些时候,零售商的奔跑速度太快了,要配合他们的发展难免不会掉入某个陷阱中。
在这场控制与被控制的战役中,零售商日益获得了主动,终端零售商市场的集中程度远远大于快速消费品行业。举例而言,在一些零售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不足10个重点零售客户就已经占据了供应商当地全部销售的80%以上,即使从全球范围看,许多的国际日用消费品公司在全球的前10名客户也占公司全球生意的35%~50%。因此,一方面单个供应商的销量在大型重点零售客户的总体销售比重在减少,另一方面,单个大型重点零售客户在供应商总体销售中的比重在不断地上升。这意味着,供应商对大型零售客户的依赖性在不断增强。
因此,厂商需要通过联合市场活动投资于重点零售客户,这样不仅可以改善供应商在重点零售客户处的毛利,同时,也可以加强与重点零售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零售商与厂商就像是被置身于一场商业摔跤比赛中的双方,存在着相互竞争与合作。对于零售商而言,当发现某一个供应商的销售占比不断上升的时候,也会刻意地削弱第一供货商的地位。这一点也是零售商和厂商经常采取的竞争方式,挑唆厂商之间的关系,借以坐收渔翁之利。不论是宝洁与联合利华,还是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对于零售商来说都不可能只销售一个厂商的商品,只有通过商品的关联对比、组合销售,才能满足目标顾客的全面的购物选择。
厂商与零售商的关系随着供应链管理的要求而逐步提升和紧密,不论是厂商还是零售商在合作中都可能面临被动,如何在与对方合作的过程中既能获得收益,又能在出现风险时全身而退,是需要考量的。如果某个零售商占据厂商销售总额的30%时,厂商就需要加强关注程度,开拓和分散渠道和客户,规避市场风险。
名目繁多的“最后一米”
经调查,零售商向供货商和摊主收取各项费用多达近30项,如进场费、条码费、调价费、堆头费、地贴、墙贴、灯箱、DM特别广告、结算手续费、信息分享费、二次运输费、商品消耗费、商品损耗费、海报宣传费、重大节日促销费、店庆费、商品陈列促销费、负毛利费、积分卡返利费、管理费、租赁费、卫生费,更名费、新店开业费等,各项费用都有特定的含义。
国美进场费
一家平板电视供应商,每年给国美的各项杂费约占总销售额的5%。像等离子、液晶等高档彩电,毛利率曾高达20%以上,但是扣除经销商的种种费用后,供应商仅能获得0.3%的净利润。
陈晓曝光的国美三大潜规则。第一,对供应商来说,国美收取的费用最高;第二,从总部到柜台,每个环节都向供应商收费,包括大量灰色收费;第三,即使海尔、西门子,每销售100元也只能从国美拿到55元回笼资金;而最弱势的小家电企业回笼资金拿得更少,帅康每销售100元,只能从国美回笼25元。
水饺和锅巴的销售账单
一袋450克的三鲜水饺。
成本4元,出厂价格6.8元。
批发市场售价7.2元,加价比率6%。
大型超市,促销售价5.6元,生产商让利17%。
正常售价7.8元,高出出厂价近15%。这是前台利润。
超市后台利润,有条码费、进店费、上架费等一系列,大概有20多种。所有加起来,加上前台利润,超市总利润可以达到40%至50%,占生产商纯利润的70%。
一袋锅巴,出厂价为1.2元,供给超市为2.55元,在超市售价3元,超市赚了0.45元,结算时超市倒扣30%的费用,也就是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结算价格1.8元,经销商运输经销拿走了0.6元,超市赚走剩下的1.2元。最终,1.8元到3元之间的都是超市赚取的利润。
一瓶红酒的加价过程
第一次加价:从国外到国内。
以一瓶出厂价在1~2欧元的进口红酒为例,按1欧元折合10元人民币来计算,一瓶进口红酒,在运输过程中有3元左右的运费,再纳税48.2%(消费税、附加值税和关税)后到岸成本为19.5元,之后仓储和本地运输、人工费用合计2元,售前成本,最低也应是22元左右。
第二次加价:从经销商到商场。
按照上述环节,以落地到中国已约25元的红酒为例,经销商一般会以60元左右供应给超市或者商场,给酒店的价格会在130元左右,因为酒店并非付现。以此计算,“付现”的价格与批发商给酒店的价格相差在35%左右。经销商将进口红酒批发给超市、酒店及其他消费场所的环节中,相比成本价,进口红酒的身价被提升了35%~75%左右。
第三次加价:从货架到酒杯。
超市及酒店、酒吧等提供红酒的消费场所,把酒售卖给消费者的时候,将再次加价10%~15%,即25元的进口红酒,此时到了消费者手中,就成七八十元了。而一旦进入西餐厅、酒店或者酒吧、夜店等场所,红酒身价往往提高了3~4倍,这时候在酒店的售价,就有可能“成百上千”了。
一斤黄瓜的利润分成
在一级批发市场上,黄瓜的成本价达到了1.55/斤,批发商最终以1.6元的价格售出,利润为0.05元;在二级批发市场上,1斤黄瓜的成本将近1.8元,批发商以2元/斤的价格往外批发,利润为0.2元;在零售摊点上,1斤黄瓜的成本达到2.2元,售价为3元,利润为0.8元。
也就是说,除去因各项费用造成的合理加价外,各级菜商在1斤黄瓜的身上总共赚取了1.05元,占黄瓜价格上涨额度的65%。其中,一级批发环节占的比例为5%;二级批发环节占的比例为20%;零售环节的比例为75%。1.05元的利润,不到一成被一级批发商获取,两成被二级批发商获取,超过七成的利润被零售商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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