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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称惠州分公司未造成海洋污染

2011年07月15日 18:09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 记者 高素英 7月1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表示,根据有关部门7月13日23时监测数据表明,大亚湾石化区岩前河(泄洪渠)水质已经恢复正常,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未造成海洋污染。

  7月11日凌晨发生的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由于当晚突降两场强降雨,导致雨水沟内部分消防水随雨水溢流出厂,流入岩前河(泄洪道)。经过实行活性碳吸附等技术处理,13日晚水质恢复正常。

  对收集至应急池储存的污水,从7月12日开始,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用水泵向公司污水处理厂转输和槽罐车转运至大亚湾清源污水处理厂(大亚湾石化区专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此前,中海油方面称,除事故芳烃装置停产外,其余装置保持正常生产。

  而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党委书记刁国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暂不能确定芳烃装置完全恢复生产的时间,惠州炼厂已调整了生产计划,将会提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生产量,目前芳烃装置以外的其他设备生产负荷也只有正常情况的70%。

  公开资料显示,此套芳烃装置的产品主要为二甲苯、纯苯产等,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生产设备产能为80万吨/年,目前也同步停产。惠州炼厂生产的甲苯与二甲苯主供自身PX生产用,每月仅有3000吨左右的二甲苯外销至华南现货市场。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作者:【财经网专稿】 记者 高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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