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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组织商业之问:慈善与商业是否水火不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6:12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本报驻京记者 栗占勇

  从某种意义上说,郭美美事件的影响远远没有结束,随后出现的“卢美美”事件、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事件便是证明。

  纵观郭美美事件、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事件,媒体和公众步步紧逼、追问真相的时候,往往追到慈善商业。从郭美美的身份揭密,牵出红基会地产开发、老年公寓项目、博爱小站项目。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钱如何在运转?与多少公司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郭美美事件引发了慈善商业之问。慈善组织能否从事商业活动?慈善组织是非营利性的,而商业活动是要营利的,慈善商业如何进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提出,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但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出发点应该是为慈善事业获取更多资源,如不能恪守这一原则,就会陷入身份不明进而饱受诟病的泥潭之中。

  郭美美炫富事件让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

  许多人说,郭美美只是一个美丽的有点任性的年轻女子,今年20岁的她或许没有想到,2011年她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人物,虽然出名了,可不是她所想要的名声。

  她在微博(http://weibo.com)中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在微博开通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郭美美乐此不疲地展示着她宽裕的生活,名车、名包。一系列炫富的动作引起媒体的关注,这个郭美美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与中国红十字会到底有没有关系?人们像剥茧一样追寻郭美美事件的真相。谜团一点点揭开,郭美美虽然不是什么“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但中国红十字会却被卷入舆论的旋涡。

  媒体紧追不舍地查出,郭美美的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辞去董事职务。中红博爱公司是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项目实施方,而该项目活动由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推行。就这样,慈善商业项目“中红博爱公司”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后来,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的地产项目进入媒体的视野。位于北京密云县的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下称北京曜阳)最早受到“借公益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质疑。这所公寓由红基会与北京城建集团合作开发。2005年,双方专门成立北京长青国际老年公寓有限公司(下称长青国际),作为开发商进行项目运作。长青国际法定代表人为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江丹。招标时,这个地块的用途进行了限制———只能用于老年公寓开发,不得分割出售。

  2010年6月,北京曜阳项目竣工。按规定“不得分割出售”的北京曜阳另辟蹊径,试图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运营。据报道,北京曜阳一位不愿具名的副总经理承认,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间,北京曜阳项目曾以每平方米1.4万元的价格,与客户达成租赁协议,此租价与周边商品房的售价相差无几,且租赁最长可达70年,实与卖房无异。作为慈善商业的北京曜阳项目因此备受诟病。

  郭美美事件使我国慈善的公信力下降,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扩散。郭美美事件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中国慈善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郭美美事件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透明化进度。

  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放贷企业捐款付息

  来自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消息称,今年6月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大幅降低。3-5月,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总额62.6亿元,而6-8月总额降为8.4亿元,降幅达86.6%。有关人士认为,公众选择慈善组织来捐赠的概率降低,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

  最近,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它的慈善商业项目。

  据报道,2010年,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接受捐赠收入逾10亿元,全国第一,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收入的近两倍。而2009和2008年,河南宋基会分别募得6亿和8亿的捐款。

  媒体报道称,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有大量资金用于放贷。该基金会高得让人费解的捐款收入,其中一部分便来自于此,这也是河南宋基会的一种“商业模式”——— 宋基放贷,捐款付息。一起借款纠纷透露了这种“模式”的秘密: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公布的一起借款纠纷判决书显示,当地一家企业曾向河南宋基会借贷800万元,为期3个月,作为代价的是,企业需向基金会捐款160多万元,某种意义上这就是“利息”。

  郭美美事件引发了慈善商业之问。慈善组织能否从事商业活动?慈善组织是非营利性的,而商业活动是要营利的,慈善商业如何进行?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许多人的眼里,慈善组织是不能从事商业活动的,因为慈善组织是“散财”的,是非营利性的,而商业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二者怎么能搅和在一起呢?如果挣了钱,这些利润如何分配?如果赔了钱,这些钱谁来埋单?怎么保证慈善组织在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资金不会流入个人的腰包?

  北大教授提出“慈善商业五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但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出发点应该是为慈善事业获取更多资源,如不能恪守这一原则,就会陷入身份不明进而饱受诟病的泥潭之中。慈善商业应遵循的规则,即避免偏离宗旨、禁止利润分配原则、防止公共利益私人化、风险防控机制和税收政策。

  慈善组织能不能从事商业活动?金锦萍的回答是肯定的,她表示,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当慈善组织外来的资源(包括财政支持、公众捐赠等)不能为组织的持续发展提供足够后续支持时,其自身从事的商业活动可以助其免除经济方面的担忧,而且慈善组织若能以自身经营所得维系发展时,其独立性更为明显,不会受到捐赠者意愿的左右。诺贝尔奖基金会和美国福特基金会就是个中典范。

  但金锦萍认为,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应有一定的限制。慈善组织应以慈善事业为己任,如果如同商业组织一般在商海中拼杀博弈,就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甚至对其“非营利性”产生怀疑。“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也有不妥当性:其一,当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尤其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商业活动时,组织设立时的初衷甚至组织性质都可能受到质疑:这一组织究竟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其二,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如果也能得到税收优惠,那么是否会构成对从事同类商业活动的营利组织的不正当竞争?其三,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必然会与其他商业组织进行交易,如何确保在这些交易中慈善组织的利益未被私人化?”金锦萍认为。

  金锦萍提出慈善商业的规则,其中第一条是避免偏离宗旨,即与宗旨的相关性。慈善组织从事的商业活动要与慈善事业密切相关,比如慈善组织像一般的房地产企业一样盖商品房卖商品房,那就会受到公众的质疑。

  慈善商业的第二条规则是“禁止利润分配原则”。 金锦萍认为,慈善组织可以从事商业活动,但其因商业活动而获得的收益不得分配,只能继续用于慈善事业。也就是说,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挣了钱,也不能分红,所有的利润要用于慈善事业。这是“非营利性的”坚守。否则,人们会质疑这一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

  慈善商业的第三条规则是防止公共利益私人化,即自我交易或者关联交易规则。金锦萍认为,更大的挑战来自公众对于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利益是否被私人化的焦虑和担忧。尽管有“禁止利润分配原则”作为防线,如果没有相关规则辅佐,变相的利润分配会导致这一防线的崩溃。

  中国目前关于慈善组织关联交易监管规则尚未建立,但是治理结构良好的慈善组织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予以规范:理事尽到忠实义务,尽量避免将自身利益与慈善组织利益处于冲突地位,如果无法避免,那要求慈善组织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而且与关联交易相关的理事不得参与理事会对于是否从事这一交易的决策;同时要对交易价格是否是公平市价进行评估。只有对于慈善组织有利的关联交易才具有正当性。

  慈善商业的第四条规则是风险防控机制。有投资就会有风险。慈善组织的财产被赋予了特定的慈善目的,最终归宿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为了避免慈善组织在商业活动中遭受损失甚至巨额亏损,累及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慈善组织在从事商业活动中需严格进行风险控制,进行投资时对于安全性的考量要超过效率和效益。监管者甚至会禁止慈善组织涉足高风险的投资领域,避免投机性的冒险行为,同时要求慈善组织的理事尽到谨慎投资人义务。

  第五条是税收政策。如何避免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因其特殊的法律地位(例如享受免税政策),导致与商业部门的不正当竞争呢?对此,美国通过税法来调整,将慈善组织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分为相关的商业活动与不相关的商业活动。前者与组织宗旨紧密相联,例如,一个艺术馆出售印有艺术图案的贺卡和纪念品,其所得可以免税;后者则与组织宗旨不相关联,例如,博物馆开设一家餐馆以获取资金,则必须依法纳税。

  近期慈善公益机构负面传闻

  郭美美事件2011年6月

  6月20日,郭美美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商业总经理而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红十字会称与郭美美无关,但后来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被曝光,红十字会也陷入信任危机之中。

  红会捐赠数据误差2011年7月

  7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发布了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情况。但被网友质疑捐赠数据出现误差,红十字会回应称,由于数据量庞大,可能有些信息没有录入进去。

  红会官员公款买“内裤”2011年7月

  7月23日,原昆明红会常务副会长阮姮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近年阮多次用“公款”请人打网球,买衣服、鞋子甚至内裤。而这样一个红会蛀虫,在系统内却广受好评,曾当选“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

  尚德“捐款门”2011年8月

  2010年的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赞助方无锡尚德直接把捐赠品给了当时的大赛执行方中育公司,中育却将捐赠品全部卖掉。但中华慈善总会还是照常开具了1700万元的捐赠发票。此外有知情者透露,慈善总会为企业开具免税发票前,需付给总会现金捐赠为附加条件,并提到必须拿5万块钱来换1500万物资的发票。

  中非希望工程迷雾2011年8月

  24岁富二代女孩卢星宇掌管的“中非希望工程”将耗资20亿在非洲建小学,被网友称为“卢美美”。该工程由中国青基会和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共同发起,而后者是一家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公众质疑青基会:为何要跟一家私企来合作“中非希望工程”?公众还猜测,青基会从中收取的10%捐款管理费大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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