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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原市长李启红被判11年 内幕交易获利1983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16:59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泄露中山公用整体上市,委托弟媳买股

  内幕交易获利1983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至5月,时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谭庆中筹划将公司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公司,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其间,他多次就此事向李启红汇报,并获得支持。6月11日,谭庆中又将此事向中山市委书记陈根楷作了汇报,陈根楷让李启红具体负责此事。随后,谭庆中将此事告知被告人郑旭龄,要求郑就重组事项草拟一份书面材料,当月26日,他就该建议书正式汇报给李启红。

  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公用科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的情况。同日,公用科技公司发公告称公司近期拟讨论重大事项。次日,公用科技股票停牌。

  中国证监会经调查认定,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7月4日股票停牌为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

  但在2007年6月,谭庆中向李启红汇报公用科技公司筹备资产重组事宜时,提到公用科技股价会上涨,建议李启红让林永安购买。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林永安,向其泄露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建议其出资购买股票。6月下旬,李启红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并委托她购买200万元的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账户转出236.5万元,从李启明账户转出350万元,再集合其自有资金,筹集款项共677.02万元,并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办了开户手续,后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02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277万元,让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期间,上述两个证券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股票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余元,后于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余元。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调查,掩盖林小雁等内幕交易的犯罪事实,李启明与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李启明得知林小雁买卖公用科技股票获利1000多万元。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1000万元到别人的存款账户,用来收购建大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权。林小雁安排弟弟林伟成办理了此事。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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