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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6家外企签保薪令 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120%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4:12 来源: 财经网

  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

  【《财经》综合报道】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近日举行第三轮集体合同签字仪式,约定西门子、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富士通研发等56家外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20%,职工工资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幅度。

  集体合同中,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量化了最低工资标准。如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IT行业等企业一般性工作岗位(普通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即1740元;辅助性工作岗位(少数低工资人员)工资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即1392元。

  集体合同还首次纳入职工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勤奋工作、创造价值、助推企业进步等指标,且企业制定增资方案重点考虑高绩效、低收入员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

  目前,外企工会联合会所属企业已有60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代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履行了集体合同签约手续,覆盖职工28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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