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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村集体土地出卖疑云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8:24 来源: 法制日报

  调查动机

  近日有人在网上发帖自称是“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贾家湾村村民”,质疑村官与开发商串通一气,巧立名目将420亩水浇地从承包农户手中划走。

  真相如何?《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本报记者杜萌

  正午的阳光在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贾家湾行政村村民委员会”那块簇新的铜制匾牌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亮。村委会正前方数百米外,河面宽阔的黄河自东向西无声地流淌着。

  《法制日报》记者走进位于府谷新区中央大道北侧新建的贾家湾行政村村委办公室时,贾家湾村支部书记贾乃和,正在同贾家湾一村新任村主任贾光明谈话。

  贾乃和得知记者专程就互联网上质疑贾家湾村干部出卖集体土地的网帖前来采访时,他点燃一支烟,神情泰然地一字字对记者说:“问题已经解决了。”

  调查报告称卖地合法

  质疑陕西省府谷镇贾家湾村干部出卖集体土地的网帖近日出现在多个网站论坛上。

  网帖称:从2004年开始,根据府谷县政府04(33号)文件精神,划拔贾家湾村约180亩水浇高产地作为新区开发无偿投资,随后村官与开发商串通一气,巧立名目将420亩水浇地从承包农户手中划走。当时土地市场价为每亩300万元至400万元,而我们村600亩土地竟以每亩40万元被统征。而且土地款一分未付,土地却被屯占。

  网帖所言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前往府谷镇进行调查。

  “县里专门成立过贾家湾村工作组。”府谷镇包片负责贾家湾村的镇干部郝宽,在办公室里神情严肃地说,“你先去县委宣传部再来采访。”

  “这件事,我们县上已经有了调查结论。”府谷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丁鹏程电话约请记者前去县委取材料时这样说。次日8时,记者走进府谷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在办公楼5楼的一间办公室里,丁鹏程递过来一份《关于贾家湾村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记者阅读报告获悉,府谷县于今年4月27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温子斌任组长,多个单位和部门组成的“贾家湾村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组”。工作组在贾家湾村“入户走访、个别谈话、查对资料、集体座谈”,最终形成了全部调查文字,其内容涉及对贾家湾村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涉及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施工受阻情况,涉及村民反映土地转让签字、同地不同价、规划变更、青苗及树木被毁以及村民利益不公、村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这份调查报告的最后结语为:“土地统征、出让、开发的各项手续基本齐全,主要事实清楚,总体符合法定程序。”

  村民与干部两种陈述

  记者辗转找到已经辞职的贾家湾村原村主任陈明奇。身着桔黄色工作服的陈明奇在榆林市天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明奇历任两届村干部,他曾以贾家湾村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订过多份对外合作的合同及协议。回顾贾家湾村征地及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经过,陈明奇说担任村干部的种种难处,谈到村委会在拍卖土地使用权前是否征求全体村民同意这一问题,陈明奇承认村委会对此缺乏经验。

  据陈明奇介绍,由于土地使用权是统一规划来的,而贾家湾行政村分为3个自然村,意见不一致,村委会为此开过十几次研究会,其间经历了金融危机发生、地价波动、第一次拍卖流拍等。直至拍卖前表决时,村委会要求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必须参加,村民举手表决后签字。

  陈明奇说,那次表决会到场的有近70人,只有两人没同意。但表决后地价上涨,村民意见又发生分歧。由于表决当场没有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有些人是事后补签的,更有些人表决时举手,表决后签字时又不签了,所以村委会没能留存好签字记录。

  陈明奇的说法与调查报告一致,但贾家湾村村民却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

  在中央大道北侧建设工地墙内的一家小卖铺里,记者向在附近散步或晒太阳的村民求证调查报告中讲述的内容,并出示了由村民提供的两页签名表。

  二村村民韩老虎说,他是村民代表,而“二村只有村主任知道拍卖表决的事”。

  62岁的韩老虎拿着两页签字表说:“这是村里开会说同意征地开发时签的字。”

  韩老虎对记者说,征地开发这件事对村民有好处,当时大家就同意开发征地这件事并且签了字,签字时这表格上方并没写因为什么事签字,是空白的,后来被人改添上“同意中央大道北侧住宅地开发拍卖”字样。

  刘毛毛,二村老党员,今年76岁。刘老汉坐在小卖铺的炕上告诉记者:“拍卖没签字,不叫我们。”

  三村老党员刘四奇,今年80岁,他接着刘毛毛的话说,卖地这么大的事,他事先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人家干部卖了嘛”。

  原三村村主任刘乃清回忆村委会动员拍卖的过程时说,最开始大村干部说与府谷新区合作开发要实行股份制,比例为四六开。等到要拍卖土地时,说是地价起拍160万元一亩,有两个买主,又过了一个月左右,不知经过了怎样的具体协调,到拍卖前一天(2009年8月26日——记者注)下午3时,大村村委会紧急通知,说要召开两委会,还说明天(8月27日——记者注)上午9时就拍卖。

  “前任村支书贾艾平让表态,我和二村村主任说这事必须经过村民开会,可以今天晚上开。贾艾平说不用开了。村支委委员贾乃和也说不用开。开完会,村委会用16开纸做了个小广告,一个村贴一张。”刘乃清说。

  记者问刘乃清:“村委会的小广告贴在哪里了?”

  “就贴在村里的墙上,一个村就贴那么小小的一张纸。”刘乃清边说边比划。

  在贾家湾村委会,记者向贾乃和询问他对拍卖村集体土地履行村民议事程序一事的看法。

  贾乃和说:“不开会(指二村、三村为拍卖土地开会)也行。”理由是:“拍卖公告提前两个月就在榆林和府谷报纸、县电视台刊登和反复播出,村民老百姓应该知道。”

  签字表决人数存疑

  当地媒体曾有这样的报道:“贾家湾村是府谷县的城郊村,是该县规划的34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之一。而随着府谷县新区的建设,贾家湾村将逐步转变为城中村。”

  据了解,府谷县紧急成立“贾家湾村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组”的背景是,村民“拦挡”开发项目的施工公司进入工地进行建设。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听到村民们最大的担心是:“土地卖光了,原来的村官当企业老板去了,他们不在乎,我们靠什么来维持自己和子孙的生活?”

  记者注意到,在贾家湾村问题调查报告中,对拍卖土地村民议事程序的表述是报告第7页写有“村委于2009年8月13日召集村内党员、村民代表共60人开会表决,40人签字同意、占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记者将村民提供给记者的那两页签字表拿给贾乃和看,他证实这就是村委会8月13日开会对拍卖土地表决后的签字。

  而多名村民告诉记者,表上签名的40人中,有8人分属3个家庭,这样的签名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议事的相关规定。

  2010年10月28日新修订后公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记者曾向府谷县委宣传部提出采访调查工作组组长、副县长温子斌,得到的回复是领导外出了。鉴于调查报告依据了村委会相关的会议纪录,记者两次前往府谷镇党委、政府联系采访,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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