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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竞出首批水利建设示范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7 00:32 来源: 中国财经报

  省政府明确把竞争性分配机制引入民生水利5项工程实施中

  本报讯 记者曾文娟报道 广东省水利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又有“新动作”,12月13日至14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在广州召开2011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第二轮竞争性评审会议,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3个县(市)入选整县推进的水利建设示范县。

  据了解,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等专项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后,省政府明确把竞争性分配机制引入民生水利5项工程实施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示范镇和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等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面上总体推进与整县示范推动相结合、重点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步推进的水利建设新模式。2011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就是这种新模式的首次尝试。

  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一定3年,以4亿元为基础标的,并设置一定的调整系数以利于各地区竞争。通过3年建设,力争使示范县灌区改造修复初见成效,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水患得到治理、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的目标,使水利建设成为保护生态的重要屏障和发展民生的重要保障。

  此次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在12月5日召开了第一轮评审会议,通过省直7个部门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6个候选县(市)。12月13日和14日进入现场演讲答辩阶段。从省级水利和财务专家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确定的7名专家,对候选县(市)书面材料、现场陈述、答辩和总结性陈述等4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根据专家现场独立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兴宁、德庆、高州3个县(市)入选2011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

  据悉,除此次首批3个水利建设示范县外,从2011年开始,省有关部门还将统筹推进其余27个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30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8个“五小水利”示范镇和30个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等一批水利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效益,以示范项目引导和带动全省掀起水利改革发展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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