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遭遇人才洼地 低待遇导致公益人才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6 23:04 来源: 华夏时报本报记者 马广志 北京报道
2011年12月17日,2010年《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公益组织就业人数占比不足1%,与同时期36个国家平均水平的4.4%相差甚远。中国公益组织正陷入“人才洼地”,专业人才的供给远远跟不上公益组织的发展速度。
原本就少得可怜的专职人员,流失得还很厉害。2010年《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显示,有56.5%的公益机构遭遇了人员流失。该调查还显示,NGO从业者的月薪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约占90%,2000元-3000元段最为集中。无固定收入和月薪资在1000元以下的占到18.4%,近四成机构未给员工上社会保险。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处于初级阶段,尤其需要一批有爱心以及更有现代公益慈善理念和国际视野的人才来加盟推动。”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黄震教授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
制度设计限制了
公益人拿高薪的可能
现在有这样一种现象,公益慈善机构相对不差钱,但机构运行却很差钱,公益从业者收入较低。问题出在哪里呢?
在黄震看来,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公众对公益组织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阶段,总认为捐出去的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在最终的帮扶对象上,中间不能有任何损失。
更重要的是,当前的制度设计限制了公益从业人员拿高薪的可能。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公益组织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两倍,否则不可享受减免税待遇等。这意味着再出色的公益人才、公益机构的领导人收入也是有限的。
2011年10月,公益组织从业者徐振军举起的“我要涨工资”的牌子吸引了公众的目光。他想以自己的行为艺术为公益从业者尴尬的生存状况呐喊,以让更多人关注公益圈里因低薪导致人才流失的现状。
对此,黄震表示,作为一种职业,公益从业者要求高薪必然面临着一种道德风险,因为从业者被人预设是为了实现某种道德理想才投身公益的,用句古话就是“君子谋道不谋食”。如果想要赚取高薪,人们可能会问:你完全可以选择去企业,为啥还到公益组织来?
当然,待遇低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很难留住人才,对于人员流动性本来就大的公益事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黄震同时表示。
“尽管很多公益从业人员是以公益理念和自身信念为支撑才从事这份工作的,但对个体来说,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实现自我的前提毕竟还得先实现生存和安全的需求。”
“现在关键是要让公众认识到做公益是需要成本的,公益从业者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生存和生活。他们应该按照自己为社会提供的价值来获得相应的薪酬。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去解决:一是大众心理的引导;二是传统慈善文化的转型;三是公益制度设计的改善。公益慈善也是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也需要成本,这需要让大众理解。”黄震表示。
公益事业最缺的
是研究和教育人才
“用举牌子的方式来呼吁社会来关注公益。在当前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仍是质疑满怀的情况下,显然有点不合时宜。”黄震说。
他表示,你觉得做公益亏了,可以转行呀,而且在目前的制度条件下,你能找谁要高薪呢?捐赠者希望把钱直接用到受助者身上;公益组织的行政成本又有硬性规定;国家也不会发工资。再说,如果公益从业者的薪酬太高,对公信力也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不利于整个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说明低薪已经影响到了公益事业的发展。所以说,公益慈善事业要健康前行,一定要建立合理的从业人员的薪酬制度,从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来改善公益行业对优秀人才缺乏吸引力的局面。
其实,我国公益事业首先是缺乏研究和教育人才,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培养中国公益慈善的教育、研究和培训的师资研究人员,真正能够研究清楚问题的,能够把公益事业引向正确方向的师资或领袖。因为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有知识和学术研究作支撑。如果没有一批这样的研究者把握方向,中国的公益慈善仍然只能在困顿中前行。
“所以,应该创造更多机会让大学和研究机构专家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实践,并让实务部门的从业者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跨界合作,共同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道路。”黄震说。
当务之急是要
建立现代公益慈善制度
待遇低,就吸引不到专业人才,就会影响公益事业的发展。有业内人士表示,公益人员的薪酬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最重要瓶颈之一。
作为调剂社会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公益慈善事业的管理费用应该取决于其所带来的边际社会效益。黄震分析说,很多人担心公益人拿了高薪就少了本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钱,借公益慈善变相牟利。也就是说,正是对公众“成本”的苛刻才造成公益慈善事业无法招到最好的人才。
“从目前来看,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现代公益慈善制度。”黄震对记者说,首先要对公益支出中的行政成本适当提高比例或不做硬性限制;其次,要对公益从业者的工资水平作一个合理的规定,不要做“牟利推定”;第三,要真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公益组织发展。
“也就是说,一定要让公益从业者过上体面的生活,这个行业才会有吸引力。否则,如果公益从业者还‘自身难保’,公众怎么会放心把善款交给他们?又怎能指望他们仅凭爱心和理想去长期帮受助者呢?这个行业又怎么能获得长远发展呢?”黄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