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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国土局官员以低于收储价出让土地被判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9 17:28 来源: 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1月9日讯 记者 万学忠 出让给开发商的土地价格比收储价还低,给国家造成损失160多万元。河北省唐山市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原主任关抗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这是审计署2012第二号审计结果公告1月9日披露的。

  被关抗齐低价出让的6.04亩土地,位于唐山市丰润区光华路。河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去年8月公布这一案件时还披露,关抗齐还默许唐山市盛华房地产公司无偿占用2500万元财政资金达一年二个月,收受开发商贿赂10万元。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2007年至2008年间。

  2009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唐山市监察局查处。2011年5月,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关抗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主管土地收储中心工作的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王金成,对此案负有领导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审计署表示,该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 审计署2012第二号审计结果公告,披露的是2011年下半年收集到的已办结30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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