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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市场虚实:产业总产值预计超3万亿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6 15:02 来源: 《中国投资》
中国投资封面文章。 中国投资封面文章。

  文/《中国投资》赵沛楠

  相较“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而言,2012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显然更“硬”。而此次国家能源局更是祭出“倒逼机制”以期达成控制目标。

  所谓“倒逼机制”,主要是指先控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然后再具体落实到各省市,各省市只能按照配额进行能源消费,如果超量就必须花钱买清洁电力,由此督促各省市在节能领域加大力度。

  事实上,“十二五”开局之年的2011年,关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争论便不绝于耳。在各地方政府抵触情绪四起之时,诸多业内专家却纷纷表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必须出台。在接受《中国投资》杂志专访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对记者表示:“不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中国将在能源供应、国际压力以及国内环境压力三方面难以为继”。

  我国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6.4%上升到了2009年的7.8%,年均上升不到0.1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清洁能源比重年均上升0.25个百分点。如果要达到“十二五”规划要求,则清洁能源的比重年均需要上升0.67个百分点。在水电开发遇到环境问题、风电遭遇技术问题、核电面临福岛核事故问题的背景下,清洁能源的比重达到11.4%显然颇有困难。

  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短期内显然难以摆脱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由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在短期内较难出现稳定提高,消费也就难以出现实质性上涨。

  再从产业结构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化发展阶段,第三产业要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大的提升还是比较困难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到43%,比2009年下降了0.46个百分点。因此,以传统工业为代表的较高能耗产业不太可能在短期内被战略性新兴产业取代。

  因此,当提高能效、节约能源已经成为当今中国不得不为的选择时,各方期待设立能源消费总量的“天花板”能够从根本上逼出中国经济的清洁转型之路。然而面对节能这项系统工程,我们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3万亿市场规模

  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把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时,节能产业便被寄予了厚望。

  整个“十一五”期间,中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9.1%。而这一目标在“十二五”被确定为16%。在接受《中国投资》杂志专访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认为,从数字上看,16%低于上一个五年的19.1%,但通过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国完成的节能量为6.3亿吨标准煤,而“十二五”期间要实现的节能量为6.7亿吨标准煤,实际上高于“十一五”标准,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我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十二五”的节能目标为整个节能市场描绘出了一个美好前景。据记者了解,接下来几年时间内,碳强度、能源强度,非化石能源所占比重以及森林面积及蓄积量等,都会陆续成为约束性指标,以此确保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指标的确定,意味着未来5年我国节能产业的市场非常广阔,潜力惊人”。

  据此,有测算指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产业有望年均增长达15%,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预计将超3万亿元,占GDP的7%-8%。

  现实市场不断“碰壁”

  然而节能,这一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强烈制度驱动型特征的产业,重要推动力多在于政府不断提高的能效、环境标准。节能产业发展初期,很难吸引社会资金自发参与,多需要类似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金融支持、配额交易、绿色采购等直接鼓励政策。而其中的混合经济特征,更是使得民营企业参与起来困难重重。

  目前,国内以“节能”概念为题材的上市公司超过300家。一段时间里,节能产业利好消息频现。然而,实际情况远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乐观。在记者采访中,很多现实市场环境中的参与者向记者表示,如今中国的节能市场非常“难做”。有一些深入研究节能产业的学者甚至表示,节能尚不能形成一个产业,更无法承受“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称号。

  中国与发达国家节能市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发达国家的节能市场主要依靠技术和资本两大驱动力量,而中国的节能仍然更多地依赖政策支持。在单纯依靠政策无法解决的市场环节上,比如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融资、结算等问题便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节能服务或迎黄金时代

  经历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引进、示范、推广3个艰难探索阶段,在国家支持政策的紧密出台下,接下来节能服务产业或许正在迎来发展的黄金时代。

  目前我国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营业税减免,所得税三减三免,节能服务公司资产进行转移时免增值税。此外,我国还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节能服务和项目给予奖励。节能服务公司每节约1吨标准煤,国家层面给予奖励240元,同时要求地方政府的补助不低于60元,政策扶持力度颇大。

  记者从《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中了解到: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3900家,其中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的782家增加了88.23%。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更是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49.5%,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648.39万吨标准煤。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吴道洪曾表示,当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能力逐步提高,正在从单一技术节能向整体系统节能发展。

  然而融资困难依然是制约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数据称,目前我国现有节能服务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主,占全部投资的65.2%,其次是银行信贷,占全部投资的28.1%。近年来,民间资本和租赁业务开始进入节能服务市场,但所占份额极小,分别占全部投资的4.2%和3.5%。

  针对这一问题,吴道洪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继续完善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惟一的专业、高效资本项目对接平台——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促进项目与资本的对接,为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搭建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为促进节能服务企业融资提供实质深入的服务支持。

  而日前,由多家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产业基金联合发起的中国环境能源资本交易中心也在北京成立。

  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杨秋生介绍,这一节能服务平台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用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和检索技术,将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产品、人才、市场和信息等资源进行资金与项目对接,用资本力量促进节能产业发展。

  参与该平台的机构包括北京日川联合能源投资公司、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远望资本、北京国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也加盟这一节能服务平台。

  价格杠杆撬动节能

  在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效与投资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伏秋看来,政府应发挥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四大经济杠杆作用撬起节能“巨轮”。

  首先在财政方面,鼓励节能应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在政府预算的分配结构中,将节能放到优先位置,增加节能的预算投入。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整合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强化节能投资力度;要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办法,来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对节能项目给予扶持。要规范、整合能源领域的各类政府性基金,扩大应用范围,增加节能的支出项目。

  税收方面,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具体可包括:投资抵免,直接优惠,加速折旧;对关键性的、节能效益显著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一定标准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减税或免税政策;对节能建筑实行零税率政策;研究设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

  价格方面,加强和完善有利于节能的电价政策。在电价改革中,要考虑实行环境折价,使发电外部成本内部化;对高耗能行业要坚决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售电侧峰谷分时电价,适当扩大峰谷价差和实施范围,同时研究制定可中断电价、阶梯式累进电价等新的电价形式,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电煤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由市场的供求关系确定电煤价格。

  金融方面,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贷款,政府可考虑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节能信贷比重;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大力推进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节能转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再担保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提高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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