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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禁政法干警在企业入股兼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3 12:0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凡)昨日,市政法委出台服务企业发展9条措施,并要求全市政法干警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具体措施为:

  1.打击涉企犯罪。重点打击的有: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阻挠施工、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

  2.三个跟进服务。建立企业警务联络站,选派民警跟进服务;跟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跟进路面巡逻等管理防控措施。

  3.及时处置纠纷。及时稳妥处理企地纠纷、堵门堵路等事件;及时处理企业兼并、重组等案件,配合做好职工安置、债务债权等工作。

  4.涉企投诉专办。政法部门公布涉企专用电话,对涉企投诉专人专办,对每起投诉案件,必须落实查实、处理和反馈;对涉嫌违规违纪干警,必须按照规定从严查处。

  5.四条绿色通道。涉及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案件,快侦快办、快审快结;困难企业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用减缓免;困难企业执行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

  6.四个一律不得。对没有确凿证据的,一律不得对企业经营者和高管随意传唤或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企案件,不经调查一律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账户,一律不得超标查封,对企业正在使用的厂房,一律不得采取扣押等执行措施。

  7.平等司法保护。对所有来襄投资经营的,一律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只要符合改革政策和方向的,非法律明令禁止的,不追求法律责任。

  8.法律服务对接。对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9.五条铁规。严禁政法干警在企业入股或兼职;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拉赞助或接受赞助;严禁违法保护地方和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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