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重庆三“军规”高压村财政资金公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18:08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动违法领导的“帽子”,铐违法者的“铐子”,收违法者的“票子”

  重庆三“军规”高压村财政资金公开

   本报讯 记者邓勇报道 “这么多年了,我们终于知道其他人的补贴款了。”重庆市永川区村民黄为东说,以前政府给的补贴款,到手的钱自己都不确定是否被克扣,更别说知晓别人领了多少。现在可不一样了,都得公开出来,有不对的地方随时可打电话举报。

   黄为东所言的重庆村(居)财政资金公开,于去年10月正式启动,规定凡下达到村(居)的财政资金,必须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如果发现公开不力,就要动地方违法领导的“帽子”,铐地方违法者的“铐子”,收违法者的“票子”。

   记者在推行该措施的村社看到,公开的宣传横幅、标语在显要位置随处可见,在公示栏旁,总有三五成群的老百姓驻足审视。

   据重庆市财政局基层财政处副处长谢洲介绍,“十一五”以来,重庆市级财政支出实现了向基层下沉、向民生倾斜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据估算,重庆每年有近700亿元各类涉农资金流向农村。落实这些财政资金,迫切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势必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摆在群众面前,晒在阳光下”,让财政资金的运行处于群众全程监督之下。这既有利于在经济上保障群众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利,也有利于从制度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一公开就阳光,一阳光就公正。” 谢洲表示,财政资金一旦实现透明运转,弄虚作假等骗补行为将无处遁形,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从源头上确保资金安全,预防腐败现象发生。针对近年来基层部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还不够彻底,地方有抵触情绪等现象,市财政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凡是下达的市级财政资金原则上都要公开。

   在公开时间上,要根据情况,分别确定。对长期有效的财政资金政策要坚持通过固定形式、固定板块进行持续公开;对经常性的财政资金,要根据管理要求随时公开或随村(居)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救济救灾等突发性、一次性财政资金,务必在下达后的第一时间公开;对涉及重大事项或重大项目的财政资金,要根据落实情况或项目建设进度实时公开。从实际张贴、通报,到群众了解、传播,再到群众反馈意见,每次公开的内容至少应保留10日以上,以充分起到公开和提醒群众监督的作用。

   在公开方式上,大力提倡“灵活多样、简单方便、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网络、广播、短信通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的深入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村(居)民对公开内容的知晓度。

   对于违规的处罚,谢洲表示,重庆已建立起刚性的处罚措施,对财政资金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或侵犯农民权利的,要动地方违法领导的“帽子”,要铐地方违法者的“铐子”,要收违法者的“票子”,让他们为此付出沉重的违法、违纪、违规成本。

   与此同时,重庆还将建立月报制度,对区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将区县公开工作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市级相应财政资金统筹分配的参考因素。也就是说,各区县公开越充分,资金分配额越大,如果遮遮掩掩搞公开,不仅要受到处罚,而且在资金份额上还会吃亏。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